這真的是擾民法律,為什麼四大黨團都想要呢...
我的立場是反對參審法,折衷的方法是改為自願參與報名制度
對於基層員工來說,最重要的是錢,到時要看編列多少經費。
對在外工作者來說,應該會覺得煩,要用工作為由來拒絕,不知能否電話就拒絕
到時還要花錢搭車回來。
對不想參與審判的人來說,最符合就是用身心不能接受來拒絕吧。超煩!
這個抽選對象是全中華民國國民,而非討論版上的鄉民,今天發生的無罪判決,
大概看言論都是重罪派的,但是大家都覺得人民很愛重罪嗎?對實際比例質疑!
就怕實際上職業法官講一講,國民法官就同意了
總不會又來批鬥國民法官吧...
『國民參審民調 8成偏好法官民眾共審』2018有這個新聞,我想到時要拒絕也不
會太難吧
如果實際上重罪派的人占絕對多數,被選為正式國民法官前,也要保持中立
避免被篩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