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精神鑑定結果只由一個醫師決定 不夠吧?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20-05-01 09:47:31
之前當見習實習醫師都去過精神科
看他們病例討論會常常吵成一團
某些人認為是A病 有些人認為是B C D病
也有怪教授每個病人都覺得是躁鬱症的
不過精神病也沒有辦法用影像或抽血確診
最後也只是吵一吵 不了了之
因此精神鑑定只做一次就決定犯人有沒有精神病實在太主觀了
如果北區 中區 南區醫院都派鑑定專家加入診斷團隊
採用多數決
這樣應該比較能服眾吧?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5-01 09:52:00
精神病多半是混合型吧 其實各自看法都有道理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5-01 09:53:00
沒辦法,政府只想搞表面功夫,什麼陪審參審有些地檢署已經付不出鑑定費用了
作者: kuninaka   2020-05-01 09:56:00
可以啊,錢誰出?兇手出嗎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0-05-01 09:57:00
乾脆三個不同法官同時審案算了 醫師給再多診斷結果 判的還是法官!現在有問題的不是是否有病 而是為何有病就能無罪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5-01 09:59:00
判決本來就法官責任 醫師只是陳述疾病事實 又沒叫你判無罪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20-05-01 10:27:00
我不覺得精神科多診斷民眾可以比較服氣 而且就算真的找很多醫師 我覺得結果應該不會有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5-01 11:29:00
法官不是專業 當然照醫生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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