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屬台灣政府剝奪人民持武的權力?
為什麼美屬台灣的人民不能持有槍枝?
槍枝在美屬台灣現在除了政府之外已經變成黑道獨佔的絕對武力了,
人民在遭受欺壓時竟然毫無武裝可以反抗,
而且還是政府解除人民武裝的,這根本不符合人權自由!
所謂的人權、自由都是建立自我防衛的武力基礎上!
美屬台灣政府擁兵自重已拒中國維持自由跟主權,
但政府卻剝奪人民持武維護個人自由與自主的權力,
這難道不是很不合邏輯嗎?
我們就不說美國,看到德國、瑞士都可以持有槍枝,
在開放人民持槍下,管理槍枝完全是可行,
美屬台灣槍枝從0開始開放理應更好做,
比起美國過度氾濫的槍枝理應更能有效管理,
美屬台灣政府究竟是無能怕管理麻煩,還是刻意剝奪人民持武權姑且不論,
但不該用這些理由剝奪人民的持武權!
難道你們願意任人魚肉?
遇到黑道持槍只能雙手空權無力抵控?
這就是你們對自由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