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鍍廢水腐蝕下水道 新北檢調警環追查

作者: weni302 (鏡花水月)   2020-05-12 17:33:24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557731
2.新聞來源︰
udn
3.新聞內容︰
去年7月新北市三重區發生路面崩塌,經調查發現,原因竟為強酸強鹼腐蝕下水道管線,
新北市府指派環保局環境稽查重案組及水利局聯合追查強酸強鹼可能來源後,鎖定周邊多
家電鍍工廠。新北市 府結合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保大第七總隊、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
及新北市警察局等單位,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11日兵分13路,出動200多人展開全
面搜索相關物證及帶回犯罪嫌疑人偵訊,後續將依水汙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最重可求處
3年徒刑,併科新台幣500萬元罰金。
新北市公安小組兼重案組召集人、副市長謝政達表示,針對這些涉及將有毒物質排放到公
共下水道系統或環境當中的業者,除了由地檢署指揮偵辦相關刑事責任之外,新北市公安
小組將進行全面的稽查從嚴追究相關責任,謝政達並宣布,「未來新北市內建築物只要有
電鍍製程的行業,均不得納入公共汙水下水道系統,以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三重區中正北路193巷去年7月發生路面崩塌危及民眾安全,該處附近於104年曾發生電鍍
工廠排放氰化物進入下水道,造成維修管線工人死傷事件,市府曾勒令封管。
環保局及水利局調查發現,該區域附近有電鍍工廠群聚,經檢測汙水下水道水質有重金屬
、氰化物甚至強酸強鹼反應,水質異常範圍大且檢測反應多元,研判來源應不只一處,故
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經確認廢水排放流向並查扣相關物證及偵訊犯罪嫌疑人發現,多家廠商均涉嫌排放電鍍廢
水進入下水道,涉及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6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以下
罰金。而排放廢水進入下水道之行為亦涉嫌毀損水利設施,涉及違反水利法,最重可處5
年徒刑。
環保局表示,新北市針對不肖業者汙染環境甚至造成重大環境危害刑事案件,絕對沒有妥
協空間,除啟動環檢警調聯合鐵腕查緝,由檢察官從重指揮偵辦外,透過行政管制要求業
者依法設置,違者從嚴、從重絕不寬貸。環保局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4.附註、心得、想法︰
新北的環安稽查小組由檢 警 調 環4個單位所組成
致力於查緝危害公共安全以及環境犯罪
整合各自不同的專業領域達到1加1大於2的效益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0-05-12 17:41:00
廢水直接沖馬桶的樣子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5-12 18:22:00
沖馬桶這樣自家的管線不會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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