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son825 (reason)》之銘言:
: 個人看法歡迎討論
: 1.這次振興消費1000元換3000消費券跟直接給2000消費券最大的不同就是
: 引誘大眾掏1000元出來消費,如預估2000萬人兌換就等於引誘出200億消費金額
: 政府花400億達到600億的消費效果
: PS.(1)這裡不包含中低收入戶直接給3000元消費券
: (2)這次消費券禁止消費民生必需品以防止錢被拿去買民生必需品"存起來"
: 而使促進消費效果打折
對阿 但是妳是不是忘了.. 妳也少了一千塊能花
所以少的這一千塊原本會不會變成消費效果??
除非台灣每個人一個月都花不到一千
而一個月花不到一千的人應該也不用花這一千(低收入戶)
對 沒錯 妳花400億就有600億消費券的效果
如果以消費券的角度來說的確是這樣~真的好棒呢~
: 2.馬政府時期提供的3600消費券,以2300萬人領取估算共花828億元
: 沒有任何限制,大眾也無須另外掏錢出來
: 其中828億元有不少比率購買民生必需品的方式轉存起來
: 也就是說實際達到的消費效果遠低於828億元
: 保守打個8折就好(我認為遠遠低於8折),828億*0.8=662億
: 也就是說政府花了828億只達到662億消費效果,甚至更低
那妳有發現662>600了嗎?當然我知道妳是假設
不過錢發的多就是屌大 這是硬道理...
拜託不要跟我說DPP比較省錢 我會笑死:D
不可能全禁..最後還是會有轉存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