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csnow (sincsnow)》之銘言:
: 如題:
: 今天下午四點,通姦除罪化釋憲。
: 如果通過除罪化的話,
: 是不是有些想做的人,就可以自由自在的進行某種流動了??
: 不過聽說民法還是可以告人???
: 要不要把民法也修一下,流動是很正常的事,
: 何必要賠錢呢?
民法就是侵害配偶權,但是民事訴訟原告負擔成本很高,除了律師費,還得付裁判費(求
償金額的1%),加上沒有被告到庭強制力,訴訟時程會被拉很長,刑事訴訟傳你不來就會
被罰。刑事訴訟排除律師費,很多自己去辦不用台幣100元。
所以很多原告都用刑事附代民事,還不用付裁判費,勝訴機會還比單民事高。
反對通姦罪的訴求很多是不要讓公權力介入私人問題,但是你拿背信罪出來他們就閉上嘴
了,為了自己牟利而損害他人,那為什麼不民事解決就好?那怎麼沒人提背信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