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徐永明-聲援詹智鈞醫師

作者: wetteland ( )   2020-06-13 23:24:33
※ 引述《yuxds (與人為善)》之銘言:
: 1.轉錄標題︰聲援詹智鈞醫師
: 2.轉錄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polymh/posts/2555852604514205
: 聲援詹智鈞醫師,時力和基層站在一起
: 到屏基不再續聘的通知。這樣的情況不只是屏基少一位醫師、工會少一位理事長,更是台
: 灣勞權的挫敗。
: 勞工若受資方打壓,還有勞基法可以申訴,但醫師卻無管道,台灣的勞權絕對還有很大的
: 進步空間。如果連在台灣社會普遍被認為具有優勢地位的醫師,其勞權都如此沒有保障,
: 那其他勞工的處境可能會更加惡化。
https://health.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95698
屏基說明過了,不續聘原因為:
詹醫師
超過7天病歷未完成率為全院最高
長時間未完成病歷數狀況嚴重
全院共有50本超過2個月未完成病歷,詹獨占49本
工會未否認院方的指控,只說這違反比例原則
還說屏基神內人力缺乏,未完成病例有醫師法規範,
為什麼要解聘?
但是,屏基神內共4位專任醫師,
為什麼只有詹可以不完成病歷,
而且全院50本超過2個月未完成病歷,他一人就佔49本?
詹醫師也只是沒被續聘,
醫院不續聘不適用人士,
就是打壓勞權?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20-06-13 23:32:00
這種東西一般來說有明文規定嗎?不然很像找個理由而已。是說這幾個理由聽起來也滿合理的哈哈
作者: sonora (sonora)   2020-06-13 23:33:00
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ews/7145805新聞中提到「還有其他的理由」不過「現在就不說了通常不能說的才是真實的理由。可能是有更難看的事情幫忙保留面子,也有可能是上面的人不爽。因為種族、性傾向、要塞自己人,所以開除的時候,都不會講真實理由的。對了,病例未完成已經罰錢罰過了。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6-13 23:40:00
病例未完成一般只會罰錢 因為病歷未完成解雇科主任 這種案例 有嗎?不續聘也算啦
作者: sonora (sonora)   2020-06-14 00:52:00
勞團不可信。醫院是利益關係人就絕對可信嗎?我錯了,這個id 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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