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0-06-27 11:36:21※ 引述《XXXXGAY (OL打雜小妹)》之銘言:
: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 懶得去聽柯文哲 超譯 什麼
: : 人權不能採多數決
: : 所以投廢票
: : 只想知道 柯文哲到底是挺同 ?
: : 還是反甲 ?
: 第10案公投主文:
: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 (同婚不准入民法)
: 第12案公投主文:
: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 (同婚另立專法)
: 第14案公投主文:
: 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 (同婚直接入民法)
: ===
: 三個公投結果都是同性可以結婚,只是用投票來決定立法的形式,
: 那不支持同婚入民法也不支持同婚立專法的人才會投廢票對吧.
抱歉 我也甲甲啦ㄏ
人權本來就不能投票 有什麼問題嗎?
當初公投案是反同先提
挺同才跟著提案
在我眼裡看來都是低能般的行動
釋憲748都已經出來了
法治國的概念下
投票根本不能改變任何一切
而用專法跟用民法
純粹是司法資源、立法繁雜的考量罷了
明明德國經驗都告訴我們
用專法會導致日後訴訟資源浪費跟無限的釋憲案
而立法品質的好壞明明是立法者的責任
而且公投主文到底有沒有人看懂啦
都2020了還在「反同婚」
是他媽的文盲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