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地方罰台電 中央如果打回聽誰的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09:57:53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之前台中本來要打中火給停了
: 但中央打回又繼續轉
: 如果這次二千萬事件也一樣
: 你地方罰二千萬
: 中央比你高一層的部會
: 打回
: 這二千萬還要不要罰
: 要聽誰的
反正最後就是打行政訴訟而已
台中市必敗的拉
盧媽的罰錢依據
103年使用量減四成,所以是1104萬噸
來源:https://www.taichung.gov.tw/1305413/post
但法源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三條
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105年公布的法
盧媽用103年的數據來罰
這很盧秀燕喔
而且這個法說的是實際使用量還是許可量也沒講清楚
來看專家怎麼說
學者李惠宗從法治國家對程序法的要求觀點,認為 台中市政府106年在處理台電的許可證
換發申請時,曾公開表示「刪減生煤許可量500萬噸」,並將許可使用量從2,100萬噸減少
至1,600萬噸,即是以「許可總量」作為減量基準;此外,前市長林佳龍曾於106年在市議
會接受議員質詢時,亦曾承認減量40%後之許可總量應為1,260萬噸。由此可知台中市政府
先前皆是以中火獲得的生煤使用「許可總量」作為計算標準。但如今台中市政府卻突然改
以中火103年的生煤「實際使用量」為減量的計算標準,且未能提出任何法律依據,此種
與行政法上信賴保護原則意旨顯然有違的行為,也不符「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2142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09:00
105年的使用量比103年還少,你用105年的標準會比現在還低耶 ..https://upload.cc/i1/2020/06/30/TkFmWd.jpg今年不就109年?原法條寫 "四年內" 今年都四年後了好嗎?四歲以內跟四歲後你分不出來喔?你到底在想甚麼?https://tinyurl.com/rqvb8a5"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105.1.26 的條例你 109.1.26要達成哪裡不對?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25:00
盧媽是108年撤照的 你這都沒搞懂阿XDDD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25:00
原始法條擺在這邊一字沒動,依法判定就是這樣啊!我就問你你108年就超標了請問你109.1.26要怎麼達標?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26:00
乖你連撤照時間都沒搞懂 難怪會當盧粉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27:00
109.1.26之前要達成,可是你108.10就超標是要怎麼達成?好啊,你說說看他何時撤照?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28:00
去年年底阿 google你不開啟一下嗎XD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29:00
是不是108.10已經超出預期使用上限於是撤照?應為你已經無法在 109.1.26 達標啊?聽不懂啊?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30:00
乖103年數據作為開罰理由沒法律依據 懂?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32:00
你要用105的數據1773乘以0.6變1064一樣沒達標啊!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32:00
問題盧媽就是用103年當依據阿XD 怪我囉不然你叫盧媽把照還回去 一切重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33:00
用1839優待你只要1104達標都辦不到了吵這個是耍寶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33:00
不過實際使用量跟核可量這邊一樣有爭議喔不只是時間有爭議喔 鳩咪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6-30 10:34:00
原PO你引述專家意見就好了。你現在自己額外補充一堆錯的摻進去,真好笑。爭點在「許可總量」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34:00
使用量你可以去吵啊,白癡才在用許可使用量用許可使用量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啊!原法條就是 "生煤使用量" 而不是 "生煤許可使用量"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36:00
有沒有意義等行政訴訟吧 不是盧粉講了算不然你說看看為什麼盧媽要用103年作為標準呢?盧媽用105年為標準不就完全合乎自治條例了嗎除了想提早在108年開罰 還有別的理由??
作者: William   2020-06-30 10:40:00
等行政訴訟合理阿,但是行政訴訟判決前可不可以重啟就是是爭點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41:00
https://upload.cc/i1/2020/06/30/TkFmWd.jpg 這張圖不就跟你說為什麼了?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42:00
乖你的涂沒有解釋到什麼啊重點是自治法寫這麼清楚 中市府還蠢到用105以前的數字去罰台電 智商??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44:00
"103年係以台中發電廠近七年生煤使用最大量年"105.1.26的法規你要用自然是用105前的標準這沒爭議吧不然你要站在甚麼基準上去減煤?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47:00
自治法寫這麼清楚 你快重看==========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49:00
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所以你要表達甚麼?你要不要說說看這四年內減到百分之四十了沒?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53:00
所以建議盧媽先把照還給台電 再來討論自治法到底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53:00
103年年使用量1839,104年年使用量1795,105.1.26公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0:57:00
布自治條例109.1.26前要減媒40%,那你覺得108年當年度生煤使用量該多少?討論甚麼?不是都算給你聽了?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0:59:00
實際使用量跟核可量 法律沒有規定阿所以該依據哪個量呢?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1:00:00
原始法條裡就是"生煤使用量",拿許可使用量沒道理啊我許可你燒2000頓你只燒了1800頓,那使用量就是1800頓啊,剩下的你沒使用啊!啊我要減少"生煤使用量"當然是減少你使用的使用量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一條,為減少公私場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維護國民健康與提升生活品質,特制定本自治條例。請問依據第一條,你限制許可使用量是要怎麼達成第一條的目標?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1:08:00
不一定喔 李教授那一段你是不是都沒看阿 拜託看一下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1:09:00
第二條,本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 所以主管機關是自治條例賦予環保局,根本不關環保署的事啊!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1:12:00
你是不是不知道這世界還有的東西叫空汙法.......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1:13:00
第三條,已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生煤使用許可證,且符合環保局公告指定一定規模以上用電或溫室氣體排放源之公私場所,應配合環保局每年重新檢討之空氣品質狀況,減少生煤使用之比例,並配合辦理生煤使用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異動。所以環保局每年依情形更動處理依據第三條是合法的啊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1:16:00
空汙法是中央法 地方法不得牴觸喔 鳩咪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1:17:00
自治條例都 cover到了,你要翻臉就是不認自治條例地方自治條例到底哪邊牴觸了?講更白一點沒有任何一條法叫做你中火一定要開 2,3號機組好嗎?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1:21:00
也沒法條叫你一定要減到1104萬噸XDD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1:22:00
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三條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0-06-30 11:38:00
就說了1104萬噸根本沒法律依據喔 李教授認證喔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20-06-30 12:05:00
李教授是法官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