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20-06-30 19:16:40阿是有個屁用
上次2017董事會公司派幹的事情
後來法院一二審認證通通違法 到現在三審還沒審完
你是以為現在在這篇吵是有用喔
等到法院三審認定違法之後應該也已經召開下一次董事會了啦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0-06-30 19:19:00
不是30天內要重開嗎?
是股東三十天內要向法院提告撤銷否則瑕疵治癒 股東會仍然有效法律上得撤銷的行為 在成功撤銷以前都是有效的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20-06-30 19:22:00提告撤銷等到三審定讞都猴年馬月了 2017那次現在三審沒定讞
作者:
sakuraha (山積是人類的天性...)
2020-06-30 19:24:00就怒斥大同,重罰五千......元?演兩下啦,畢竟咆嘯哥每天在那邊咆嘯也很煩,出來怒斥一下,給咆嘯哥個面子,不然被人家認為是廢材律師會很危險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30 19:25:00DPP側翼網軍被主人打臉就是爽
更大的問題是 就算定讞重選 公司派完全可以原來劇本再演一次
結果咆嘯哥根本沒被打爆阿 一開始在那邊瞎挺公司派的白癡 現在才敢出來又要轉移話題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06-30 19:29:00咆哮哥就是被知法玩法的打爆了啊,還戰神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