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arslaker (球爸)》之銘言:
: 最愛造謠的天字第一號造謠王
: 就是柯文哲
: 柯粉死要護航、亂罵的壞習慣已經變成被反殺的弱點了
: 遇到柯文哲犯錯就裝死
: 遇到人家說有白色網軍就抓狂要證據
: 柯文哲造謠時,你們講求證據的精神哪去了?
: 柯文哲造謠 網紅收蔡英文100萬
: 柯文哲造謠 富邦被民進黨罰7000萬
: 柯文哲造謠 陳菊、賴清德在宣布停止競選活動後,繼續跑行程
: 柯文哲造謠 反派出所合併是簡舒培的單一意見(實際上是32里長+13議員共同連署)
: 柯文哲各種花式造謠,
: 幹你娘柯糞你們跟柯文哲要證據要了幾次?
: 還會要人家不准監督柯文哲造謠,針對在野黨咧
: 真心是一群花式廢物組成的群組,難怪4%
很簡單啊
因為當柯文哲亂說話時
被黑的陣營其支持者
也在跟柯要證據啊
反之
當別人沒證據時
柯的支持者
也跟那個人要證據
我覺得雙方作為差不多
很合理啊
你這樣的回應
也不過就是一種嘴砲互噴的等級而已
比較要緊的是
為什麼公眾人物隨便放話
卻完全不用經過法律的處罰
社維法近年有太多人被送辦
數百個應該跑不掉
為了啥就是說他們造謠影響公眾安寧
一個中年小屁孩在自己不到一百人追蹤的臉書之中
說了一句幹話
就有被警察局、刑事局甚至調查局移送的可能
這些大官大議員們
上節目,接受訪問
講得天花亂墜煞有其事
你看過哪個警察局去約談市長的?
去約談議員的?
沒有,社維法六十三送辦的幹他X的一個都沒有
為啥?
你說民代在議會中有言論免責權就罷了
但這群政客們
都是在議會之外說的
且有些政客根本就不是民代身分本來就沒言論免責權
但我們的法律,我們的警察就是不約談不送辦
被送辦的從來都是升斗小民
對
我完全支持今天造謠抹黑就該法辦
如亂說甚麼蔡英文與李登輝有亂倫關係,本來就該負法律責任
亂說甚麼武漢肺炎疫情大爆發就該送辦,合情合理
但今天講話的對象
是普通百姓,警察就動得比誰都快
換到政客們,甚或是較有知名度的名嘴們
警察就變成NPC,毫無反應是哪招?
別講幹話說都是有人檢舉
社維法六十三條不用人檢舉警察也可以主動偵辦
我就問一句:憑甚麼?
柯文哲如果造謠
警察作甚麼吃的?打電話給柯文哲約談他啊?
不知道電話嗎?打給台北市政府不會?
更扯的是
印象中之前立院有人質詢過社維法六十三對政客適用問題
結果官員講
要看講這話的人是否是有主觀犯意
OK,這沒錯
但這不是應該約談之後,甚至進入法院去釐清的事情?
你有看過哪個講幹話的政客,公然造謠的政客被調查的?被送辦的?
一樣一個都沒有啦
最扯的是
之前本板有網友玩了一個梗
韓國瑜去世新大學
因為系統標題字數限制,而變成韓國瑜去世
最後也是被警方以社維法六十三送辦
好了
我就問
看過內文就知道講的根本就不是韓國瑜死掉
而是韓國瑜去世新大學活動
你要說他故意的也好,要說他不小心的也好
很明顯該網友就對韓國瑜去世這件事情的宣傳沒有主觀犯意
但一樣是被送辦了
就問,憑甚麼?
已經說很多了,我就他媽不說了
我的認知很簡單
造謠都送辦,不管身分
請問啥時把造謠政客移送一次給我看看?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7-03 13:24:00這條很棒啊,連嘴社維法的人都愛用的大家都愛用,怎麼廢啊
其實寫這麼多沒有用的 呵呵 接下來就是柯韓潭新粉中共同路人戴帽子大戰xd
柯跟其他政客最大的差異是,別人可沒標榜新政治哈哈哈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7-03 13:32:00這法令就連最喜歡幹這條的人都很喜歡用啊,我不懂這條的問題在哪,如果一個東西連喜歡嘴他的人都在用大抵上是沒甚麼問題的所以你不爽的點只是我做了有事,別人做沒事是嗎那你要去看心理醫生啊,一般人不會因為殺人被判無罪就跟著去殺人的,你要搞清楚自己憤怒的點才能對症下藥喔,那你就拿這條對付大官吧,不要拿來對付網友就好對啊,我看到的是有人只用這條對付網友而已
用道德要求別人,用法律要求自己,嚴以律人寛以待己#新政治 #台灣重開機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7-03 13:50:00啊,我只知道如果認為這條文不對,就不會去用他這是很簡單的做人道理,扯多了就遠了希望你能在講公平法治前先想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麼簡單的道理,聽不懂我也沒辦法,言盡於此
作者:
dssb1978 (我知道你知道我知道你)
2020-07-03 16:39:00通篇推文沒看到就問題回應的資訊,我來幫忙一下。我支持社維法六十三條,所有的人都要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一樣約談。這邊的絕招就是引導到不能一視同仁的討論方向,樓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