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認真問 開除黨員有效嗎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20-07-11 00:11:44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絕對無效
: 之前就貼過一次,去年的高院判決
: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上更一字第 86 號民事判決
: https://bit.ly/2CrWmf5
: 民進黨經過「中評會」決議開除的黨員
: 高等法院判民進黨敗訴
判決書寫得很清楚,有沒有無效要先經過「關係確認」
程序部分:
一、按確認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
提起。所謂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法律關係之存
否不明確,原告主觀上認其在法律上之地位有不安之狀態存
在,且此種不安之狀態,能以確認判決將之除去者而言,若
縱經法院判決確認,亦不能除去其不安之狀態者,即難認有
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240號判
例意旨參照)。 上訴人爭執被上訴人於民國103年12月31日
經被上訴人第16屆中央評議委員會(下稱系爭中評會)裁決
開除黨員資格(下稱系爭裁決)之效力,訴請確認其黨籍存
在,乃因社員權資格存否之爭訟,被上訴人既否認上訴人之
黨員資格,上訴人之黨員資格存否即有不明確,而致其私法
上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並得以確認判決除去,即有確認利
益。
簡單講就是被開除的人會感到不安與痛苦,而經過法院判決後可以解決的才算數,
更白話講就是你要去提告才有用,別再危言聳聽了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0-07-11 00:12:00
....一直都有說被開除的黨員去告阿 不是嗎?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20-07-11 00:15:00
一次開除幾千個 你覺得都不會有人不安與痛苦嗎
作者: VLOOKUP0312 (水草蒸蛋)   2020-07-11 00:18:00
這串看下來有一個一定告的,感覺就那一個會告而已
作者: j73596 ( ( ̄y▽ ̄)╭)   2020-07-11 00:20:00
只開除一個 他不一定會去告 開除一千個 就難說了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20-07-11 00:21:00
除非聯合起來控告,然後聯合的人數會對這次暗黑黨員大會的合法性有影響。門檻都超高的瘌。
作者: VLOOKUP0312 (水草蒸蛋)   2020-07-11 00:32:00
失聯黨員打集體訴訟真的很怪,臥底會透過參加來搞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7-11 00:49:00
會出現打集體訴訟其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該黨政治鬥爭與臥底的檯面化,重點根本就不會是司法了(到時候今天爆一個訴訟發起人是綠營側翼,明天再爆另一個是藍營臥底...天天都有新聞可以報,大家才不會關心法院怎麼審這些人的黨籍,只會關心他們和其他政黨是不是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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