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土地利用」角度來分析
土地利用定義為:
人類為達特定目的,對土地做一定的行為,讓土地發揮功能。
小結:
土地要考慮勞力、資本等因素,使土地獲致最大利用效果跟最大淨報酬。
好的,如果核心觀念是這樣,我們就不難想像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都市更新、市地重劃阿、
區段徵收等等
名目上可能是個什麼科技園區、文化創意中心,結果後來都變更使用管制成為建地,蓋一
棟棟住宅,或者工業住宅。
說什麼土地正義阿、環境影響評估、開發保育並重阿大道理,最後都變成「開發搶先」「
評估其次」「環境裝死」的結果。
理想成為口號,政府缺錢是真的。
課本所學的:規劃原則、開發保育並重原則都是教科書的理念。
現實是政府沒錢,也沒有廠商或民間願意自發辦都更,為了有誘因,政府「只好」選擇大
規模的造鎮啊、蛙跳式的開發
房子蓋高點沒關係,有沒有人住是其次,重點是多少廠商願意加入,政府可以從中得到多
少經費,去投入「公共建設」
只不過,公共建設後面往往擺爛,變成另一個區段徵收,新的造鎮開始
我們的政府很窮的,只能拼命開發(炒作土地)來籌措金錢,不然哪來的錢發振興券、公
車優惠甚至免費等等
房地產是不是人民的火車頭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推屯房稅,有哪幾個建商願意再
配合政府玩都市更新的開發遊戲
政府沒錢,哭哭
人民住不起,你要自己想辦法阿
只有選票的小民,也只能含笑看著一棟棟新建的高樓平地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