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105961094120160/posts/305263187523282/?d=n
2.轉錄來源︰
何景榮
3.轉錄內容︰
我真的建議大家有空多看一些 #有腦柯黑,例如像這位TheoEpstein的文章,聽取不同意
見、打破同溫層,也才能找出民眾黨近來支持度下滑的原因:
https://moptt.tw/p/HatePolitics.M.1594604428.A.5DF
(至於那些空穴來風的網路小說家、#無腦柯黑 的造謠粉專,就讓我去玩、去嗆就好;臉
皮薄的各位,別學我趁著暑假嬉戲胡鬧!)
直接講我的看法:前陣子民眾黨黨員潘俊霖,在臉書上對本黨黨員蔡壁如多所指控,我一
直都不想涉入,畢竟我不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在旁邊看熱鬧就好(這絕不是因為我
討厭壁如啦~妳們別陰我)。況且,如果我沒憑沒據,隨意就幫特定人士申冤、背書,那豈
不是淪落到跟 #王浩宇 那種習慣性說謊、胡亂造謠抹黑的政客,一樣的水準?
但是昨天潘俊霖的臉書,不具名指控了「謝便當」這位人士(我一開始還真的不知道這說
的是誰,以為是秘書長謝立功)的一些作為。由於我一向不喜歡這種沒有證據、不敢具名
的影射手法,因此也讓我這個邊緣黨員、民眾黨最忠誠的烏鴉,認真開始研究了一下相關
事件的解決方法。
簡單來說,這一連串事件,牽涉到了蔡壁如、潘俊霖與謝便當三位民眾黨黨員的聲譽,其
中更包括了我尊敬的兩位黨內前輩,是否違背了本黨黨章第10條,對於黨員「正直誠信」
的基本要求;
因此依照《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1條第1款的規定,應該由中央評議委員會(#中評會),「
調查黨員違紀行為」,主動邀請這三位黨員,#公開透明、協助調查這一連串事件,還給
他們應有的公道。
看到沒有? 我一再強調制度、制度、制度!! 對於我這個 #制度控 來說,問題就是這麼好
解決、就是那麼簡單! (印尼雞:沒戲看了啦~ 大家板凳收收、回家睡覺了啦!)
只可惜的是,我們民眾黨的黨部,還真的不簡單! 總是在我們最需要黨章的時候,讓大家
發現最不在意黨章的,就是當初寫下黨章的黨部!
依照《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0條的規定,「中央評議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召集之,每季應至
少開會一次」…看到了嗎? 創黨快一年了! 所以中評會「至少」已經開過三次會了! 那上
次開中評會的五月,已經發生過了潘俊霖辭職、「胡瑋源」假帳號抹黑、蔡壁如被指控、
何景榮做梗圖亂酸人等一連串事件;
如果之前中評會都沒有調查處理,那請問中評會這幾次開會的議程是什麼? 又做出了什麼
決議? 不需要向上萬名的黨員大眾說明嗎?
我知道這時候一定會有 #雞黑 要酸我「你胡扯什麼中評會議程啊! 黨員大會都沒議程了
」之類的。好吧! 那我就不講話,請負責召集中央評議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來跟黨員報告
前幾次中評會的開會決議…
…嗯……什麼!? ……你說不知道中評會的主任委員是誰? …嗯……其實我也不知道,畢
竟這是個神祕的政黨。那我們就跳過這段,來看黨章接下來的內容……
依照《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2條規定,「本黨設仲裁委員會…委員三至五人」,「…由中
央委員會遴選學養俱佳、立場超然、處事公正者任之」,「至少一人應具有法律專業背景
,至少兩人為社會公正人士」。
因此,要處理上述三位黨員是否違背正直誠信原則的議案,似乎只能靠仲裁委員會的機制
了! 幸好,本黨很多黨員,都符合擔任仲裁委員會的條件,例如之前在高雄參選的律師 #
羅鼎成,在台東參選的警官 #陳允萍,以及一向對待壁如最超然、最公正的大學教授何景
榮。(北市副市長黃珊珊雖有律師專業,但是並非本黨黨員,我認為較不適合涉入…)
由於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神秘的中評會,過去每季的開會內容,因此我建議直接跳到下一階
段,由仲裁委員會依據《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3條,「每半年應至少開會一次」的規定(
趁現在創黨還沒滿一年,所以只要開一次仲裁委員會),調查蔡壁如、謝便當與潘俊霖三
位黨員的「停權或除名處分」(第24條第1項)。
等一下…! …可是蔡壁如等三位黨員,還沒被停權或除名啊!? …嗯…我看看…啊! 有了!
《台灣民眾黨黨章》第24條第2項另有規定:「於調查期間退黨者,調查程序不因退黨而
中止。」那就請蔡壁如等黨員先退黨,方便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救濟,順便恢復名譽,這樣
總可以了吧!?
嫌這個方法爛? 那你們這些領薪水的黨公職,想辦法解決啊! 我不知道什麼是最好的方法
,我只知道拿錢不做事、龜縮不處理,絕對是處理問題最爛的辦法!
最後,身為一個40幾歲、愛跟風的年輕人,我之所以想出來說幾句話,真的是因為看到這
些長輩,為了衣服啊、旗子啊、阿北口罩啊這些紀念品小物,可以吵成這樣,實在是看不
下去!
(我本來想引用黨部最近流行的文青體,寫一個我今年過年送壁如一盒雞精,結果她喝完
之後更有力氣、罵我更用力的感人故事,可惜篇幅有限只能等下次)。所以我才費盡心力
,希望能援引黨章、讓大家回歸制度的規範,來解決應該解決的問題。
希望我們民眾黨的黨部還有黨內的長輩們,記得一件事:如果連這些小事,各位都不願意
依循黨章的規範,讓制度來仲裁,而是選擇搓圓仔湯、互嗆或糾人對罵的幫派式處理方式
來解決;
那們我們這些基層黨員,又怎麼會相信各位在接下來的黨員大會上,會願意尊重黨章,認
真修訂黨章、訂立黨代表選舉辦法,透過制度的完善,來解決本黨更重大的危機呢!?
期許大家理性討論、不跟風;一群人要一起走,就要跟著制度走! 共勉之。
4.附註、心得、想法︰
個人沒評論,跟各位一樣只是看戲的
以下有民眾黨中評委賴俊銘報告上次開會討論內容
報告:上次中評會會議是在討論「黨紀懲處規則」實施細節!
#黨紀懲處規則 仍需黨員大會公布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