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7-16 20:56:35※ 引述《epyonlee2001 (Freeman)》之銘言:
: 引用 李俊俋 臉書
: 立法院今天經過一番激烈衝突後決議: 週五監院人事同意權案依原定議程不變,將進行
人
: 事同意權之投票。
: 針對在野黨指出,立院沒有實質進行詢答,程序無效一事,已有許多學者指出,程序上
沒
: 有問題,若國會不行使同意權才是真正違憲。我也來談談我的看法:
: 第一,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32號,監察委員之任命,須經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兩要
件
: ,只要符合這二要件,則任命程序完全合法合憲。
: 第二,按照大法官釋字342號意旨也明確指出,基於國會自律原則,議事規則除非明顯
牴
: 觸憲法者,否則全權由立法院內部自行決定。因此,此次立院同意權之行使,應當遵循
6
: 月29日立院院會決議通過所排定的議程進行。
釋字342 解釋文開頭就寫
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之範圍內,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
那是因為基於憲政權力分立,司法權不願意去過度干預立法權
但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是整個憲法權力制衡的一環
沒有實質審查就進行表決
是立法院作為憲政機關放棄自己制衡的權力跟義務
: 第三,本案被提名人都已提供簡歷、自傳、著作、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及財
產
: 清單等諸多資料;雖口頭詢答因國民黨、民眾黨杯葛未能進行,然上述資料皆已事先供
ㄑ
: ㄩㄢˊㄊㄧˇ立法委員參閱,並且所有被提名人都在預定時程至立院備詢說明(我也陪
了
: 三天),未能真正上台詢答,不能歸責於被提名人,更不能指其程序無效。
: 上述三點,完全證明在野黨所稱沒審查就投票是違憲的說法是刻意扭曲;唯有按照程序
的
: 進行人事同意權之投票,才是合於憲法,若不行使同意權投票,才是違憲!
: #國民黨就是義和團式反對
: #時力我沒問到程序無效
: #民眾我要求撤回提名但我又沒問到所以無效
: ———————————
: 秘書長也回應了
: 所以時力真的是在人家清場完後才去舉牌嗎?
只能說 有官做 真香
剩下的懶得多說甚麼
難得發滿五篇
發錢好了 前20個推 一人200 睡前...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0-07-16 20:57:00推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7-16 20:58:00這麼早睡,等一下dotZu來了怎麼辦吶!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07-16 20:58:00好,錢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7-16 20:58:00好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7-16 20:59:00喔,原來是稅前...
作者:
SquallS (Squall)
2020-07-16 21:00:00推
作者:
mxr 2020-07-16 21:01:00我很好說話 發錢就是朋友 哈
法學素養大家都低落 看點不同意見書就知大法官也互貶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7-16 21:04:00錢
作者:
yien (菲比)
2020-07-16 21:05:00沃操,他乃乃ㄉ發錢沒在講的厚
作者: wait0315 (peace) 2020-07-16 21:06:00
推!
作者: YCLLZDBZM (晚上 公園 打球) 2020-07-16 21:06:00
錢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7-16 21:06:00錢
作者:
moose01 (球=嘴砲)
2020-07-16 21:07:00秘書長推
作者:
yien (菲比)
2020-07-16 21:08:00對吶!大爺別森氣,小的幫您搥背
作者: YCLLZDBZM (晚上 公園 打球) 2020-07-16 21:10:00
快 收到 感謝
作者:
heinse (heinse)
2020-07-16 21:12:00收到感謝
作者:
nanachi (娜娜奇)
2020-07-16 21:19:00收到感謝
作者:
A1hy284 (A1hy284)
2020-07-16 21:31:00沒錢了
作者: wait0315 (peace) 2020-07-16 21:37:00
感謝
你和李俊挹都引用錯了,這次不是「法律案」這次的爭議,並不是議事規則問題,而是法定程序問題,法位階高於議事規則全院委員會審查,就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還是要走一趟,而找人來詢問,依第30條要經過總統
作者:
more6 (DIV)
2020-07-17 07:39:00其實覺得蠻有趣,只要有類似相關法律議題,就很多專家出來.是相關科系還是平常都有研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