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行政權立法權集中在一次選舉,
好像是馬英九陰險的策略吧?
想要憑優勢可以一次總統國會全拿下,
而之後民進黨也食髓知味,
本來批評得很起勁也都閉嘴了。
自大選結束以來行政院的表現算中上,
但是立院真的不忍卒睹,
一堆垃圾法案,該修不修該訂不訂,
甚至放風聲測風向之後再縮回去完全不知道在幹嘛?
而選前民進黨喊著票要集中給執政黨,
這樣才好做事,
這非常莫名奇妙,
民主政治從來都是強調權力分立check & balance,
怎麼號稱民主進步價值的民進黨開口喊行政效率了?
更遑論政治學實證研究證明,
行政權給越是方便的制度,實質效率越差,
選前的口號根本是矛盾到不行的命題。
再加上前陣子公佈的政治獻金,
我更相信問題是出在總統國會合一選舉的制度,
選民有選票,但是財團有錢,
當整體風向倒向任一邊時,
財團就把銀彈一齊砸向哪一邊,
讓原本選戰輿論上風者,可以更具優勢,
故一個議題接一個議題下來,
上風者容易累積優勢,
再挾持這個優勢給財團看,
很少財團會笨到不掏錢押穩贏的注。
但財團的捐獻當然也是看到你有的機會行政立法一塊取下,
日後當然會要在法案或是行政上討方便。
選票不記名投了也沒啥太大感覺,
但是獻金一筆一筆記得清清楚楚,
欠人家的總是要還的,
這也是為何之後礦業法囤房稅甚至更早的勞基法,
都看得出來民進黨自己沒有向選民妥協的空間,
只有偏袒財團一途。
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這樣,
把立院安排成期中選舉,
如果你行政權想要好做事,
那就是盯金一點把事情做好,
立院席次就是對你行政的肯定的獎勵,
而不是選贏總統的贈品,
如此以來可以大幅度增高財團獻金的成本,
原本挺一次可以得到行政立法的幫忙,
變成要一路挺下去,還要獻金兩次或更多,
才會有現行制度下的影響力,
如此民意才真正的有其選票的力量,
不會又是我把你選上去但你在做財團的狗。
啊不對很多政治人物本身就代表財團,
大家討論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