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的消費券,事實證明這個政策的效果不大。
民進黨政府推出的三倍券,個人覺得也是如此。雖然有所改變規則
但本質對推動振興的目標,雖然現在沒有確切的數字。但個人覺得
會比馬總統的好一點,但也好不到那裡去,
我從版上和民間的意見,有思考出振興券第二版。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
批評指教。可以作為下次修正的意見
1台灣人每人發1500元現金到戶頭。
2向人民宣傳、網路登記制。登記的人才有資格領振興券3000元(登記的人放棄領
1500元現金)
3選擇需要振興的產業發振興券限定消費3000元,不可找零、限期使用
可分四大類(旅遊、美食、藝文、節能產品)
4依照人民登記的比例、來加碼,假設藝文比較少人、就加到3500元
5可全部用電子票券或實體券並行
振興的目標是那些受損的產業、但要把錢精準的灑好才是重點。
每人先領1500元,就可以去掉老人、小孩、弱勢。這些人的替代傾向最大。
發現金給他們最好也最沒有行政成本的,而且也可以讓酸民閉嘴。
目標是有錢的中產階級,因為選擇振興券3000是自己的選擇,自然會利益最大化。
會傾向購買單價比較高的商品。加上第二次讓人民選擇個別產業的振興券
會讓人民覺得自己有選擇、滿意度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