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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私菸案 監院還沒廢 監委先自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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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01:19 聯合報 / 本報記者蕭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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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到監察人事闖關後,監察院端出調查多時的私菸案調查結果,但竟對主要該被究責的總
統府及國安局責任輕輕放下,還把焦點轉移到交通部、外交部與關務署等聽話辦事的單位
,監察院還沒被廢掉,監委就自我限縮憲法賦與的彈劾權,罔顧身為御史大夫該負的整頓
官箴責任。
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明定,監察院為國家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委對中
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
過去監委對總統府、國安局官員提出彈劾案例比比皆是,從前總統府秘書馬永成因向市警
局借調員警當司機遭監察院糾正,到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因巴紐案遭彈劾;更不要忘了
三一九槍擊案後,當時的國安局長蔡朝明、總統府中將侍衛長陳再福等人都被彈劾移送公
懲會,蔡朝明雖為三一九案請辭,仍被公懲會認定應負起督導不周之責而遭處分。八八風
災外交單位是否婉謝外援案中,監察院也曾約詢國安會前秘書長蘇起。
相較之下,調查私菸案的監委在調查過程中連約詢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讓她說明的機會都
不給,還以相關國安、特勤人員都已被懲處,再彈劾意義不大,對照過去監察院的糾彈作
為,是刻意維護某些人,還是有哪些不能說的祕密?如果說有過失的行政人員出事後遭記
過、監察院就不用再彈劾,依此標準,過去遭彈劾的公務員恐有大半要來監院鳴鼓申冤、
尋求翻案。
在私菸案中被記過卻仍升將軍的陳敏華,監委調查都指他違失明顯,卻認為他後來升職,
不在監委考量範圍之列,卻對負責作業的相關機關責任完全視而不見,依此邏輯,監察院
不用等修憲廢除,已先自廢武功。
負責調查的監委說,過程中調閱卷宗曾遭受不少阻力,究竟是誰在為此案調查設下重重障
礙?還有多少真相因為監委的棄守職權而消失,原本應該查明的監委們,最後只對聽命行
事的交通部、華航講講狠話,至於真正該被追究責任者,究竟是不能也,還是不為也,民
眾自有判斷。
4.附註、心得、想法︰
陳菊都還沒上任 監察院就自廢武功
令人懷疑是否不敢得罪自己的新長官
更讓人憂心以後是否跟陳師孟一樣辦藍不辦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