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457真的很扯,光看指揮中心的新聞稿就覺得不對勁:
7/13~15就發症,不講。(看起來很可能是13號入境就已經有症狀了?)
17號發燒,還繼續拖。
20號才通報。
因此案457的接觸者非常多。
「國內接觸者中,1人為非同住接觸者,7人為同住接觸者」
七個同住就算了(這種不是該住防疫旅館嗎),
居家檢疫期間,還有「非同住接觸者」???
然後GOOGLE一下,看到新聞稿沒寫的東西更是暈倒:
「案457是菲律賓籍人士,持我國無戶籍國民的護照,可在台工作。」
......媽的幹。
我現在覺得陳時中會下令對菲律賓採取入境普篩,
恐怕是發現到不但是這個國家很有可能在蓋牌(帳面上每天才一千多人確診),
甚至從菲律賓入境的人都可能會蓋牌,乾脆普篩比較保險一點。
怕豹,台灣已經這麼多久沒有國內感染者(一百多天?),
這時候跑出一個發症一週才通報的菲律賓人,唉,不要隱瞞好嗎?
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