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統籌分配款,依據地方政府的投資成效

作者: clausewitz (理論學家)   2020-07-27 00:49:19
我恰恰相反,反對這種想法。
投資多的地方,本來稅就應該多。總不能投資多卻收不
到稅,那這些投資和利益輸送有什麼不同?
中央和地方分權,是因為有些事在地方處理更妥適。如
果有縣市無法自立,該檢討的是縣市區劃是否有誤,該
做的是重新劃分縣市。
城鄉之別絕對無可避免,鄉下地方就是無法創造出夠多
的投資收益。統籌分配的用意,應該是避免城鄉之別,
變成一等二等公民之別。也就是城市幫鄉下負擔更多,
就是統籌分配的目的。不然直接廢除統籌分配就好,統
籌分配還要看投資多寡,根本是一條牛剝兩層皮。
現狀是六個直轄市先分走三分之二,剩下 16 個縣市去
分三分之一,就是我說的,已經不夠的還分得少。至於
六都之間怎麼分,就不必再深究。總之目前的統籌分配
根本不是統籌分配,應該更名為馬太分配:已經有的還
要再給更多。
最好的統籌分配,就是統籌分配款直接除以全國人口,
各縣市按人口數領取。如此北部就不可能放任北漂,一
定要鼓勵北漂落戶。有多少人拿多少統籌分配,也符合
最起碼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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