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時力事件 爆料者被說是網軍 嗆賭200萬元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0-08-25 16:51:27
這個「自清」的賭約根本就是個笑話。
你看看這個賭約的文字,前面限定「黨部」或者「有黨籍的公職人員」,後面限定「長期
支付薪資」,這都什麼跟什麼啊?就連被監察院公布收受政治獻金的插畫家蠢羊,也不是
直接和蔡英文拿錢,而是向蔡英文競選團隊拿錢,然後經過經紀人轉手,並且還是專案給
付好嗎?
還是說,蠢羊這樣還不算有拿錢,也不算側翼粉專呢?
更別說蠢羊這種「直接」拿錢的還是特例中的特例,大部份的側翼粉專還不都是公關公司
在經營,不要說他們是拿公司薪水(莫羽靜肯定是掛在私人公司的員工)這些公司老闆可
能都不是跟民進黨拿錢,而是直接跟金主拿錢(不然金主還要先捐給民進黨,民進黨再去
請公關公司,搞這麼麻煩幹嘛?)
就算沒有想到這些,只看文字也應該感覺有貓膩吧?
再說了,假使莫羽靜就是民進黨黨工,不是民進黨內部人員,到底要怎麼合法取得她是黨
工的證據啦?我們連「莫羽靜」是不是本名都不知道耶。
這些都是非常淺顯的道理,但是偏偏,愚蠢的菸粉就是看不出來,而這些無恥側翼粉專也
是愛死了這種文字遊戲,屢試不爽。
不管是台灣司法認證的詐欺前科犯,還是日本NHK認證的造謠粉專只是堵藍也都曾經和網
友對賭。只是堵藍還是這個月初而已,他們和柯文哲花東後援會的林冠任打賭,原本是約
定「有任何小編曾經擔任政府或民進黨職務,或者拿過民進黨好處」就算輸,但是轉念想
想不對先是把「拿過好處」刪掉,又把「擔任民進黨職務」刪掉,只剩下「擔任政府公職
」——因為只賭民進黨太小兒科了,要賭就賭大一點。excuse me?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0-08-25 16:52:00
真黨工(藍)的經驗分享?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8-25 16:52:00
政治獻金是這樣用的嗎?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0-08-25 16:54:00
你怎麼學不乖被打臉啊XD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0-08-25 16:55:00
這次泡泡龍平均一分鐘輸入168.85個字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20-08-25 16:55:00
莫雨靜本帳找一下就有了吧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20-08-25 16:56:00
他半小時前就在FB發文了啦...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20-08-25 16:56:00
有比較像了
作者: zkow5566 (廢文王5566)   2020-08-25 16:57:00
莫的本帳是哪個?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8-25 16:59:00
還是逐柯 會飛的蟑螂 比較誠實 還參加黨員大會發表意見
作者: yuxds (cody)   2020-08-25 16:59:00
恩 原來如此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08-25 17:01:00
那有種就不要講得那麼硬啊 DPP「養」的?這不是長期支付薪資是甚麼?偶爾接個案最好是養得起啦還說人家「專門」處理反DPP勢力喔 莫的聲明已經很客氣
作者: evanc (Evan)   2020-08-25 17:05:00
你連人家早就露過臉也不知道喔XD
作者: sin4000 (sin4000)   2020-08-25 17:06:00
也是啦 公開對賭就跟公開辯論差不多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08-25 17:11:00
所以莫接了幾個專案賺了多少錢?看來你很了解?還不爆料一下嗎
作者: Roselle44   2020-08-25 17:11:00
一個專案行情價多少?
作者: EasyIsBeauty (業餘新手)   2020-08-25 17:13:00
他自己都講幫過DPP和時力的金主工作了所以她工作單位是養DPP不是DPP養他好嗎
作者: jjXie (SY)   2020-08-25 17:15:00
連是不是本名都不知道,那還說人家是網軍側翼?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8-25 17:47:00
有道理
作者: cooldogy1973 (傑克)   2020-08-25 17:50:00
是不是側翼和知不知道本名有啥鳥關係?所以匿名就不是側翼?自助餐吃起來
作者: good2009 (..)   2020-08-25 18:58:00
自刪龍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8-25 19:33:00
找到證據才能說那段時間裡對象真的是側翼,沒有證據就不能隨便指控這不是基本的常識嗎?怪人家嫌過氣,怎麼不想是自己蒐證得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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