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75600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新聞內容︰
美豬牛開放》彰化規範比中央嚴 賣瘦肉精豬肉最重罰2億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政府決定明年元旦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10ppb以下美國豬肉、放
寬30月齡以上美國牛肉進口,但彰化縣早在2014年就訂定「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
」,明訂彰化縣內不得販賣含瘦肉精豬肉及其製品,違者依母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最重處2億元罰鍰,規範比中央還嚴,衛福部長陳時中認為「一國多制不是好現象」,彰化
縣長王惠美則以「依法行政」的回應。
2013年彰化縣爆發轟動一時的大統長基劣油混油案,彰化縣衛生局率全國風氣之先,於隔
年2014年6月23日訂定「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並分別在2016年、2017年增修內
容。
自治條例禁售瘦肉精豬肉及其製品 違者依食安法裁罰
衛生局食品科長林毓芬表示,依照「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第13條之1,在
彰化縣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 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之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如萊克多巴胺等瘦肉精),違反者回歸母
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同樣要求豬肉及其製品零驗出瘦肉精,台中市政府堅持
依地方自治條例執行,檢出就開罰,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則認為不妥,做好標示管理才重
要,「一國多制不是好現象」。
彰化縣食安自治條例跟台中相同,規範瘦肉精都比中央母法規定的還嚴格,彰化縣身陷自
動擴大採檢居家檢疫的政風調查風暴中,時機敏感,要不要跟進台中市堅持驗出就罰的作
法?對此,縣長王惠美表示,依法行政。
王惠美指出,彰縣府要依法行政,且中央法規標準法明訂,自治條例不能牴觸母法,現在
彰化縣食品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中規定不得檢出,違者將依母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
目前食安法規定是不得檢出,若中央修法放寬檢出容許值,彰縣府勢必無法再以自治條例
要求不得檢出,她呼籲中央要以國人健康為重,懸崖勒馬。
附註、心得、想法︰
王縣長你就不要在掙扎了!反正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無效.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
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
政府予以函告。
所以最後還是無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