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新聞中片段
對此,檢方認為李恆隆並未明示或暗示陳唐山以立委職權協助處理SOGO爭議,且李恆隆在
陳唐山擔任立委前,即出錢資助陳唐山,即使卸任後,李恆隆仍持續贈予金錢,可見兩人
關係深厚,此筆款項與陳唐山職務上行為應無對價關係,予不起訴處分。
原來擔任立委前一直給錢 給到卸任立委後繼續給 這就是關係深厚
所以給的錢應該無對價關係 沒事 不起訴處分
不好意思 我是法盲 檢察官不起訴就算了 還認證長期有金錢往來兩人關係深厚
檢察官怎麼了?司法官是怎麼考上的?還是這樣才能在司法界生存?
真的看不下去了
檢察官寫這是政治獻金所以不起訴?這樣嗎是你護航的理由吧ㄎㄎ
政治人物本來就可以收政治獻金有問題的是檯面下拿錢辦事這種 例如時代力量
你可以馬上舉證告這個檢查官,這樣他就會調離,由另一個檢查官接案調查。我記得是這樣子。
你要我告這個檢察官甚麼?L還是顧左右而言他 政治獻金是你講的 又不是檢查官講的 檢察官只說他們友宜極後 乾
那為什麼其他立委不也是資助?不起訴?護航別護成這樣難看得要死
呃,政治獻金不是我提的。你搞錯人。我也覺得納悶,陳唐山無罪理由很牽強。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0-09-21 23:47:00政治獻金原來可以拿去買房子,長知識呵呵
484賤畜羊ㄏㄏ真的有問題不會給你直接寫出來啦而且陳唐山好像連黨員都不是了
不是 你有證據你提給檢察官他肯定辦的 台灣是法官恐龍檢察官不多半是有八成證據就起訴?不然無罪判決是在哈囉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9-21 23:58:00陳是大老 有政治人脈 卸任後繼續給錢 很正常而且已無立委身分 就無公職人貪汙員對價的問題至於立委期間算不算對價 可能模糊地帶你不認同這模糊 但檢察官認同主要是李陳相識太久會像是在幫朋友介入
剛算陳唐山年紀,八十五。所以....請自己想。檢查官用的理由,實在很差。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9-22 00:02:00其他立委根本與李不熟單純收錢辦事
因為李恆隆從2001年就資助陳,金額也都在合法範圍,也都有登記(見其他報導),sogo案立委任內,也只政治獻金27萬,依照常理就是長期支持者正常支持sogo案任內,要關說,不會幾年只有27萬元李恆隆與陳唐山也都一致說明兩人是老交情,與其他立委拿錢辦事不同,陳唐山的部分就是正常的支持者小額政治獻金
作者: knik119 (海大王) 2020-09-22 07:55:00
持續給錢,保護就是合理關係經營很重要,法律也奈何不了
作者:
ianbh (iii)
2020-09-22 11:04:00貪污黨果然很會貪污,真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