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9060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稅捐稽徵
法起訴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台北地院今召開移審庭,趙正宇否認財產來源不明,坦承客觀
上確有逃漏稅行為,但主觀上並無此犯意,檢方認為,趙正宇被控收賄已經不起訴,他這
次被起訴的罪名均非重罪,證人已具結、物證已調查附卷,建請法院不再延押。
檢方在今年7月31日搜索趙正宇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處搜索時,查獲現金920萬元;檢方認
為,趙正宇針對其中的170萬元,無法完整、充分、詳實交代其來源,涉貪污治罪條例財
產來源不明罪。
檢方還認為,去年7月,趙正宇居間仲介昭揚投資購買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某地號土
地,事後要求昭揚副總經理蕭立志,以捐獻政治獻金名義,支付仲介佣金221萬8000元,
趙正宇則配合開立營業事業捐贈政治獻金收據,規避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涉嫌違
反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
檢方最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稅捐稽徵法起訴趙正宇;今日移審庭時,趙正宇否認財產
來源不明,他堅稱,170萬元中的來源就是政治現金或親友贊助、廠商退款,對於逃漏稅
部分,他坦言客觀上確實有此行為,但又說是不熟悉稅法,主觀上沒有犯意,會補稅、補
罰款並捐一台救護車以表錯誤。
對於是否延押,蒞庭檢察官表示,趙正宇被控收賄已經不起訴,他這次被起訴的罪名均非
重罪,證人已具結、物證調查附卷,建請不必再予以羈押。
4.附註、心得、想法︰
趙正宇收賄罪部分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被起訴的財產來源不明罪、逃漏稅捐罪並非重罪
公訴檢察官認為不必再羈押
看來趙正宇交保的機率升高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