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1052026: 好險我大桃園在鄭市長與王議員努力下 沒有任何無牌業者09/26 15:40
→ aa1052026: 問題 若有 那也是國民黨留下的09/26 15:40
市長是民選的
這樣設計的目的 就是為了要首長體察民情
有擔當可以做決定
所以該做的是合法非法先放一邊
消防先要求一個很低標準 但要求落實
很便宜 小業者花個20-30萬就達到的
這樣業者才願意出
公務才有辦法嚴格執行
目前的台北市搞這種標準
消防一套下來得花個200-300萬不止 (案場大的話 可能更高)
業者負擔不起 結果很多就是乾脆偷偷來 (反正不合法 乾脆幹到底)
正常願意合法的業者負擔很大
送審查還要不停被官僚刁難
但非法的都省下來 等被抓到再說
柯黨執政下 市政就是這樣本末倒置的
已經都直接上門開口要了 跟收保護費一樣
難怪建管處一個小科員 都能住明水路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