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5943
2.新聞來源︰
自由
3.新聞內容︰
一家上市IC設計公司張姓總經理女秘書,控訴長期遭總經理性騷擾,罹患重度憂鬱症等,
公司沒妥善處理,還違法資遣她;法院除了判決解僱無效外,也認定張女因性騷擾而罹患
重度憂鬱症,是職業災害,判公司賠償10餘萬;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則審定雇主違
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另裁處1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曾在2019年底受理,雇主事後雖有處置,但並未依據
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所訂的程序妥善處理,也未採取有效避免行為人與申訴人單獨
相處或不必要再接觸的機制,且未積極針對所有員工辦理性騷擾防治的教育訓練,新北市
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定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處10萬元罰鍰。
受害女員工醫療費用 公司應給補償
新北市府勞動檢查處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於職業災害的定義,泛指勞工在作業活動或
其他職業原因所引發的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此案承審法官認為,勞工在職場遭受性
騷擾,導致精神疾病,應屬職業災害,可見法官認為勞工在職場遭受性騷擾,是職業上的
原因所產生,罹患精神疾病與遭受性騷擾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因此判決屬於職業災害,此
時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勞工醫療費用及工資等補償,否則依法可處2萬元至
100萬元罰鍰。
4.附註、心得、想法︰
新北勞工局先前也協助過遭到神腦國際非法解雇的工會理事長
在康軒員工遭到職場霸凌後也是給予協助
應持續進行勞動稽查 並將違法雇主公布在新北勞動雲上
以今年來說 已經公布4次違法雇主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