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人無罪/陳柏惟:在理想的未來裡,罪

作者: venson (文生)   2020-10-22 00:27:15
: 這些話的確是我說的,但比例大概就是當天所有訪談的1/10不到
: 我沒辦法判斷為什麼要只放最後根本不在訪綱,也只是舉例的部分做整篇新聞,事實上

: ***
: 當天訪談問題如下
: 1.刑法第19-1條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

: 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為什麼可以不罰?
: 有罪不罰本來就有,但如何精準界定需要立法
那麼委員你目前有對精準界定這部分,有什麼見解呢?
: 2. 有委員提案吸毒、喝酒者一律不得免刑或減刑,是否贊成?
: 我贊成可以把構成要件寫清楚,但立法沒有這麼簡單的。
那麼構成要件,你目前的想法是什麼?
有打算提出修正草案嗎?
: 3. 台灣是否應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 3. 台灣是否應成立司法精神病院?
: 我認為,台灣的監護處分制度有很大漏洞,必須進行修改,司法精神病院只是其中一環

: 已。
: 你知道我們的保安處分執行法一共89條,有關監護處分的部分只有「3條」,連風險分

: 的概念都沒寫清楚嗎?
漏洞的部分,委員你也很清楚。
那麼委員對這個分級有沒有什麼提議呢?
: 4. 司法精神病院是否會將精神疾病患者「罪犯化」,導致他們更被社會大眾歧視,更

: 接受自 己的疾病,最終更難回歸社會?
: 正好相反,是要讓犯罪的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妥善的醫療照顧,幫助他們回歸社會。
這個現在政府就有在做了,回歸社會也是政府最終理想。但是委員,目前台灣社會顯然是
未達成這個理想。
那麼未來的司法精神病院會針對目前的什麼行政上的缺陷做改革呢?
: 5. 政府應如何保護第一線的警察、醫護人員?是否需要成立專責單位負責精神疾病患者


: 強制送醫及後續治療等事宜?
: 警察職權執行法本身就有帶到有關精神疾病(包含瘋狂、暴力、自殺自傷行為等等)的

: 理和強制送醫事項,而後續治療各區域都有精神醫療網的指定專責醫院啦,台灣精神醫

: 密度這麼高,我不懂你的專責單位是在說什麼?
所以委員,你認為目前的精神醫療水平足夠處理警員、醫護遇精神病患攻擊事件?
是這樣嗎?
: ***
: 結果這五題都沒有寫,我不知道這樣的新聞是怎麼產生的
: 有些事情就是現在不夠,所以要修,阿大家都希望有一天這個世界沒有罪犯,現在就不

: 我這邊的立場就是
: 第一點:精神障礙者,沒治療時終身暴力風險升高,但治療後與常人無異,問題是沒病

: 感就是病徵一環,需要從社區裡去攔截。
那麼委員,你對社區的攔截,有沒有具體上的措施?
: 第二點:若我們不從系統的層面看,不從研究的證據去看,只想重罰伸張正義,大概無
: 第二點:若我們不從系統的層面看,不從研究的證據去看,只想重罰伸張正義,大概無

: 嚇阻、更無法減少犯罪,特別是精神障礙者的犯罪。
所以委員,你的意思是你反對對罪犯的重罰,包括精神病患的犯罪,對嗎?
: 第三點:要做系統性的改革,特別是前期投資,成本很大,但你不做,社會的代價更大

所以委員,你指出系統性改革的內容是什麼?怎麼改?如何改?
有什麼樣的想法嗎?
: 第四點:台灣的社安網,光是在司法精神醫學這塊,就缺了「很多很多東西」,不只是

: 法精神病院,不只是延長監護處分可以解決。那麼什麼是證據告訴我們應該要有,但台

: 沒有的?
委員,所謂缺了很多東西指的是什麼?
什麼證據告訴我們應該有,但是目前臺灣沒有的?
: 總之同樣的內容,我大部分之前都講過了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181926632140326/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posts/1181926632140326/
: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35546
: 嘴我左膠就像嘴我舔共一樣,沒有的事情不會受傷害,
: 遺憾的是這個議題上幫倒忙,對團隊與關心這個議題的委員感到抱歉。
委員,針對三立記者提問你貌似都有回應,但是都沒有回答到題目要問的點上。
那麼此次是委員你可以好好針對上述所提,給予一個清楚回覆的機會了,這將是全國百姓
之福。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10-22 00:28:00
精神醫學是科學嗎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20-10-22 07:50:00
政治人物大概就這樣了 不用期待太多
作者: ericlin121 (伊澄)   2020-10-22 10:04:00
二樓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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