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草屯警察兒性侵案縣府發函刪網路留言

作者: jasonn98 (HUAWEI)   2020-10-23 02:12:25
南投草屯警察兒性侵案縣府發函刪網路留言 林明溱臉書遭灌爆
最新更新:2020/10/22 14:26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0220106.aspx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2日電)南投草屯警察兒涉性侵案,南投縣府依法行政函請各
網路公司移除網友違法留言,以免觸犯兒少法,但此舉卻引發網友不滿,就連南投縣長林
明溱的臉書粉絲專頁也被「進攻」。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一名一線四星巡佐就讀高中的兒子遭同校女學生提告性侵,案
件引發軒然大波,加害人及父親、被害女學生、當事學校等資料當時透過網路大量傳播,
歷經月餘,網友撻伐力道減少,不料縣府發函相關網站要求刪文,再引發網友極度不滿。
發函給相關網站要求刪除文章是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勞處今天表示,因網路平台
留言揭露少年保護事件的兒少個人照片及姓名,縣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6條、第69條規定,函請各網路平台公司辦理網友違法留言移除,以免觸法。
社勞處強調,縣府依法行政,籲請各網路平台配合移除;根據第69條規定「不得於媒體、
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兒童及少年姓名及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違反者,
依據同法第89條,恐有罰鍰的疑慮。
草屯分局20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感謝大家非常關心日前媒體報導及網路流傳案件,警政
單位與司法單位已提供各項服務,並全力協助維護被害人權益;為保護案件被害人,呼籲
及提醒大家,勿再將足以辨識被害人資訊轉發流傳,以免觸法或造成二次傷害。
草屯分局也強調,網友若在分局臉書有相關留言或討論,違反法律規定者,為保護被害人
權益,將逕行刪除。文末附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等法條內容,呼籲勿公
開或揭露案件相關當事人資料。
不料這篇貼文引起網友更大不滿,直到今天已湧入逾1600名網友留言大罵,對此,草屯分
局表示,全案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中,監察委員也立案調查這起事件,其中要求清查網路留
言有無違反相關法條,因此分局先公告才能刪留言,分局依法行政,否則就是怠忽職守。
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1024/20201022/728x701_9114171142.jpg
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1024/20201022/608x767_933815973062.jpg
草屯分局不知道有沒有下令或發文禁止PTT上討論
縣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第69條規定,
函請各網路平台公司辦理網友違法留言移除,以免觸法。
草屯分局要獨立戒嚴了嗎??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10-23 02:18:00
國民黨不意外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20-10-23 02:54:00
指的是「違法」留言啦,不揭露當事人個資即可
作者: hackerman (請低調)   2020-10-23 03:27:00
台灣的法治觀念要加強 無論是人民或政府官員
作者: pxhome (亮雞雞)   2020-10-23 06:07:00
恭喜恭喜, DPP又撿到槍啦! 秀下限的參考書又多了一本
作者: lintimken (linker)   2020-10-23 06:31:00
昨天狂帶風向的白共被打臉了 嘻嘻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0-10-23 07:07:00
笑死 八卦失智列車
作者: dog990999 (姆咪心動動)   2020-10-23 08:12:00
繼續怪綠的www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0-10-23 09:52:00
這種事也跟政治有關喔,政治宅男邏輯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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