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分局長楊慶裕受訪時表示「在九月三十號的時候,有一個女學生向她的房東來轉述,
她在臺鐵橋下有遭受到一個勒頸的行為,她掙脫逃逸走掉之後,房東來轉述這個事情。房
東有跟我們的派出所來說,我們有啟動偵查。偵查之後,我們又找到一個可疑的車輛跟人
,跟著有請女學生來指認,但是因為高鐵橋下當時的燈光昏暗,女學生無法指認,也不願
意報案,當時可能認為是一個惡作劇的狀況。這件案子我們偵查了之後,就加強附近巡邏
的勤務。」,警方認為9月30日的事件僅僅是一惡作劇的偶發,導致鍾姓女大生竟在同樣
的地點,被嫌犯強行用麻繩擄走,並殘忍殺害棄屍,這樣的說法頗有爭議。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編 分則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第 296-1 條
買賣、質押人口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
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犯
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買賣、質押之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8 條
第二百九十八條及第三百零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一項之罪,其告訴以不違反被略誘人之意思為限。
公訴罪,警察好意思說報案人到警局報案後又說不願意報案
不過我知道綠畜會說這是單一事件啦,嘻嘻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 沒看過這種市長,
: : 連自己轄區治安弄不好,
: 108年
: 刑案發生件數 刑案發生率(人/10萬人)
: 台北40098 花蓮1858
: 新北39649 台北1509
: 高雄27596 宜蘭1500
: 台中24670 基隆1432
: 台南24450 台東1399
: 桃園19757 台南1298
: 治安是普通拉,不過還有個台北市墊背就是了
: : 污染物弄不好,
: 沒有統計數字
: : 食安弄不好,
: 沒有統計數字
: : 鐵路東移也弄不好,
: 居然嘴東移? 你不是認真的吧
: 民進黨執政下的台南讓釘子戶搞了超過10年
: 給了略高於市價的房屋補償費...
: 我是沒見過這麼寬容的政府了拉
: 你知道就連監察院都認證自救會的指控有錯嗎
: 2013年的監察院喔,馬英九執政下的監察院喔
: 以下內容摘自wiki
: 監察委員吳豐山、尹祚芊自動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後,監察院於2013年11月公布調查報告
: 。調查報告認為,「尚難認有任意情事」,自救會的指控「容有誤解」
: : 整天跟同黨市長一直蹭,
: : 還敢刪除臉書留言,
: : 我曾經在台南唸書一年,
: : 台南民風純樸,步調很慢,
: : 沒想到市長反應也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