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tasy14 (我可以看見嗎)》之銘言:
: 租的起的人
: 當然有經濟能力 去買房了
: 但是柯師父用很優質很新的房子
: 去吸引他們 不去買房子 只要租屋就好
: 這樣房價不會炒上去了
: 內行看門道 外行看熱鬧
: 如果用偏離市場 極度便宜的租屋價格
: 去照顧弱勢 還滿奇怪的
: 窮人可以租基隆 淡水 更便宜的房子
: 不需要租在台北市
: 在台北市租屋的
: 自然是收入不錯的人
: 在台北市有工作 有中高收入的人
: 而不是低端人口
: 你在台北市租屋
: 然後才月領2-3萬而已
: 還不如去鄉下找工作做
: 因為在鄉下也是2-3萬而已
: 但是租金 跟房價 比台北市便宜很多
: 如果蓋一堆超便宜的房子
: 月租幾千塊
: 讓很多低端人口
: 在台北租屋是件很奇怪的事
: 表示著你在台北又賺不到錢
: 租不起 比較好點的房子
: 既然賺不到錢 卻硬要留在台北市?
: 像我年薪百萬
: 在台北市生活 都覺得非常困難
: 一度想回老家中部
: (但是回中部 可能年薪70萬不到
欸 不是 你知道租社會住宅有收入限制嗎?
假設你單人年薪百萬就沒資格住啦
當初我也有考慮去租林口社會住宅 但就是沒資格啦
(3)三房型:人口數限 3 口以上。
家庭年所得限制:
依申請時財稅單位提供之家庭成員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 50% 分位點
以下(109年即 158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 3.5 倍(
109年每月5萬9,518元)。
他這個限制是一家至少三個人 但會租三房最少是4個人 不然一般租兩房就好
然後一家收入158萬以下 或每人平均5.9萬以下 但前面兩項符合 最後一項自動符合
單人5.9萬的限制是給一房型用的
比如一個年薪百萬單身的人 就會想去住這種剛蓋好的社會住宅
畢竟年薪百萬的人買不起台北市也買不起新北市
可惜的是 你直接被排除在範圍之外
中高收入本來就沒資格住社會住宅
媽的 叫社會住宅就是要幫助弱勢的啦 不然幹嘛要政府花錢蓋 要吸收租金
他這個房型會被罵是因為蓋太大間 不符合那個收入限制的需求
一樣的房子 他可以隔成一間一房+一間兩房
可以多幫助兩個家庭 而不是搞45間符合資格卻租不起的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