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先說我自認為不是個仇警的人
相反我還很同情基層的辛勞
但同情不等於必須諒解這些人幹的所有事以及處事態度
警察形象越來越差
以前我還相信都是狗官害的
現在我覺得沒有基層一定程度的配合不會爛到現在這個樣子
以昨天高雄酒駕(疑似?)及違停事件
就是警察一直質問報案人你哪知眼睛看到他開車的事件
以下某個警察同溫層裡頭的留言
看了一直搖頭,只能來我的同溫層(政黑)取暖了
D: 疑似吸毒,疑似酒駕,自己東西掉了疑似被人偷走,反正就是報案下去再說警察吃案的SOP,反正長官看起來也都不會挺,趕快撇清才是真的
B: 趕快打小孩給大家看反正你老大沒肩膀最有理,還釐清誰開車,啊不就先回去
I: 看監視器警察就沒看到駕駛行為是要酒測什麼,中國公安?
S: 阿就到場未發現
J:長官不唸書累到基層
M: 引擎未熄火,這樣不算駕駛嗎
C: 引擎未熄火算不算駕駛法院見解不同
U: 不想加班辦案就說啦真的缺績效 車輛發動還不是照樣酒測下去更別說報案人就在現場
O: 車輛發動狀態在駕駛座,實務見解上真的是一半一半...無罪案例也不少
H: 司法警察(官)沒有命具結之權力,所以不會因警詢而涉嫌偽證被移送吧?
S: 有爭議還可以記過喔
A: 無罪推定原則,沒有監視器等物證證明他開的不就等於不算?你當人證也不要,那我是要辦三小
E: 那連單都沒開又是三小?護航也要有限度
A: 沒開違停單可以砍到小過我也是笑笑
以違停來說,台北以外真的遍地都是
警察被靠夭擺爛不抓的時候都怎麼說?
里長、民代會找麻煩
警官管理層也會施壓
這些理由我都信
但是手指頭都指著別人,你們自己勒?
難道就沒有人順勢擺爛不作為?
沒擋到自己或朋友的道就視而不見省力氣?
每每被民眾指責有損形象的時候
不是扣人仇警就是罵人刁民
遇到民眾報案在那邊扯一堆構成要件不然就是唬爛民眾、恐嚇民眾誣告罪、偽證罪
巧妙利用報案人通常不願出面指證的心態為自己省事
被罵了又再那邊扯東扯西
報案失竊說你自己忘記、遺失
長榮事件說無法指認,所以報案人自己沒完成報案
(沒你們在那邊唬爛早就完成報案)
不然就是說你這種案子通常抓不到人
連監視器都懶得調,拍拍屁股走人
改天遇到達官貴人又是另一種態度
整天只會怪長官,沒基層配合不會有今天這麼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