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porridge》 之銘言:
: 標題:Re: [討論] 柯淑晶明倫上流社宅排貧不排富市府發大財
: 時間: Thu Dec 10 00:25: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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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你貼的家庭年所得限制就說明有排富了,這標題是在?
:
: 這邊簡單粗略分成家庭和個人兩個部分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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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家庭: 你要討論一個家庭158萬,當然要看"台北市"家庭所得中位數/平均
: 這邊就寫了低於50%分位點,雖然好像是家庭所得平均
: 但總稱不上是富人/有錢人吧,這樣不算排富?
: 而且這還是住宅法的規定...
:
: 2. 個人: 個人住一戶型的應該也適用"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59518"吧?
: 算年收入72萬好了,對比台北市綜合所得中位數76.5萬
: 你要說這是富人/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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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掛] 107年度綜合所得: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598855.A.03D.html
:
四趴仔就是愛超譯,
我就問,
社會住宅是住給在台北市有房的,
還是住給在台北市無房的?
明顯是無房的對吧,
好,
那來看看去年台北市政府主計處的報告。
https://bit.ly/2K6GPFE
我怕你不識字幫你截取重點:
https://i.imgur.com/TKzlZ6o.jpg
在北市沒有房產的家庭,
高達六成以上,家庭總所得不滿五萬。
高達87%不滿十萬。
我知道月薪不滿十萬可以申請補助,
但補助後還是高執36000,
你說家庭月收不滿十萬的租的起嗎?
而根據台北市政府主計處報告,
在台北無房產的家庭,
每月最高能支付的租金,
超過兩萬者如下圖:
https://i.imgur.com/yLvQfzp.png
對,就是只有4.2%。
台北市政府主計處自己做的報告,
被台北市長親自打臉,
社會住宅不是為了提供給在台北無房產的96%家庭,
而是為了租的起四趴仔。
對,我知道明倫四萬豪宅申請滿額了,
但這充其量也只代表,
台北市就人多,
光四趴仔就超過幾十戶有什麼好奇怪的。
但台北市長連自家主計處的報告都不管,
訂一個只有四趴仔租的起的價格,
這就是柯文哲最愛說的賽&屎,
這就是柯文哲最愛說的尊重專業,
這就是柯文哲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