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只是要借串討論擁槍這件事。
很多台灣人習慣用台灣的情況來直接套用到美國,而認為美國應該廢除擁槍,另一派則會上
綱到政治,認為每個人都要擁槍才能保護政治權利。但嚴格來說,這兩個根本不是美國擁槍
主要的原因。真正讓美國不可能廢除擁槍主要是出於經濟成本考量:
美國人口密度扣掉東北角都市化區域約為40人/平方公里(這個是拿維基資料粗算,我的公
式其實還存在高估,本土50州的中位數華盛頓州才34。)。
如果不清楚這是啥概念,台灣為例,台灣人口密度為650/平方公里,也就是如果美國扣除東
北角,要建置達到台灣等級的警局-人口覆蓋率,必需達到15(人口密度差比例)*15(美國
人口:台灣人口)=225倍的台灣警力成本。
這基本上無論是右派(小政府)還是左派(Blm凍結警察預算),都不大願意維持這個成本
。如果政府沒辦法也沒意願去支付這個成本,相對的,把治安的成本讓國民自行負擔,就變
成符合經濟效的行為。所以讓人民擁槍在美國是符合經濟效應的。
而全民擁槍直接導致的結果是美國強盜跟竊盜選擇對民宅下手的意願大幅下降,理由很簡單
,在對手一樣都有槍的情況下,洗劫民宅的獲利,遠不如洗劫商店、銀行。所以說穿了,因
為某個小屁孩持槍bang了同學,就讓美國放棄持槍,根本是天方夜譚。
更直接的問題,全面禁止持槍真的能阻止想要拿槍為非作歹的人取得槍枝嗎?台灣還不是一
天到晚破獲黑道持有槍枝,槍某種程度上還比刀劍好做,拿根鐵條加車床就有土炮了,比起
全面禁止,還不如開放登記,讓槍枝從出廠就被登記買家,這樣才是真的能封掉黑槍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