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jou (沒死)》之銘言:
: 由於缺乏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得克薩斯州要求提出申訴的動議被拒絕。
: 得克薩斯州沒有表現出司法上可以識別的利益,即另一國進行選舉的方式。
: 所有其他待決的動議均被駁回。
: 托馬斯大法官加入的阿里託大法官的聲明:
: 我認為,我們沒有酌情權拒絕提交
: 屬於我們原始管轄範圍內的案件的投訴單。
: 參見亞利桑那州訴加利福尼亞州,美國589
: (2020年2月24日)(Thomas,J.,持不同意見)。
: 因此,我將批准提出申訴的動議,但不會給予其他救濟,並且我對任何其他問題均不表示
: 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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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的用GOOGLE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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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DF講的是:
由於不具備憲法第三條規定的當事人適格,由德州所提出的「延期訴訟」被駁回。
關於其他州如何舉辦選舉,德州並沒有應受判決保護的法律上利益。其餘繫屬中的
訴訟也因為逾期(moot)而不受理。
大法官 Alito 跟 Thomas 發表如下聲明:「依我(們)的看法,對於那些最高法院
有原始管轄權的案件來說,我們沒有拒絕(原告提起的)訴訟的裁量權,所以我們
會接受原告提出訴訟,但我們不會給予其他救濟;其他問題,我們不表達任何意見」
: 簡單的說 德州資格不符合
: 因為德州並沒有明顯的受到利益傷害( 或是傷害還沒實現 )
: ( 的確如此 因為德州所訴諸的未來的傷害 敗登還沒上台呢 )
: 也就是說德州你只是鄉民而已 別跟著喊燒
: 可惜川黑老搞不清楚只看到表面就高潮
: 德州案的訴訟包含了德州與其餘六州 但是這些都是鄉民
: BUT 有個事主叫做川普與彭斯一起加入
: 這兩個是事主了 該有資格說話了吧
錯。
(1) 最高法院是用程序駁回(當事人不適格)德州的訴訟,因此訴訟「內容」沒有
、也不會進入實體審理。
(2) 原文當中的憲法第三條,講的是最高法院的「原始管轄權」問題:
「涉及大使、公使及領事以及一州為一方當事人的一切案件,最高法院具有第一審
管轄權。對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不論法律方面還是事實方面,最高法院具有上訴審
管轄權,但須照國會所規定的例外和規章。」(美憲第三條第二款)
這裡講的是「最高法院對於州與州的衝突,有原始及專屬管轄權(最高法院可以審
查、也只有最高法院可以審查,下級法院不行)」,所以在德州 v.s 其他州的訴訟
中,德州就是在訴訟程序就輸了。
如果哪天有個 Trump v.s. 其他四州之類的訴訟,最高法院有原始管轄,但沒有專屬
管轄,意思是聯邦巡迴法院跟最高法院可以「同時審理」此類案件,不過目前還沒有
看到這樣的案子。
憲法第三條涉及的通常是州境線、水域糾紛、稅制、環境污染等等,從美國建國以來
「直接」在最高法院打訴訟的案子不超過兩百個,其中沒有任何一個跟選制有關,要
求大法官在爭議的時期造法,其實是太勉強了。
訴訟的事情不用想太多,結束了,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