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012160379.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完整新聞標題
通姦罪違憲 行政院會17日討論刪除刑法第239條
4.完整新聞內容︰
最新更新:2020/12/16 22:55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6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做出
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都
違憲,立即失效。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刪
除刑法第239條文以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
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指出,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
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對憲法
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的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
。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
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
等權的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239條規定經宣告違憲失效而失
所依附。
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法務部擬具「中華民
國刑法」第239條、第245條修正草案以及司法院函送「刑事
訴訟法」第239條修正草案等。(編輯:林興盟)1091216
5.附註、心得、想法︰
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終於要正式除罪化了,
議員和助理以及總裁和秘書應該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後議員和助理可以放心地去摩鐵討論公事了,
真是可喜可賀,立法委員應該沒有人會反對吧!
以後正宮不要再抓猴了,要學會尊重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