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超前部署?肥水不落外人田?
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126614
2.轉錄來源︰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
2020-12-28 04:27 聯合報 / 呂維寧/自由業(彰縣員林)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媒體上驚聞蔡總統派任自己表姊夫吳明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消息,有點突兀難置信,乍看
還以為對岸網友中傷我元首之假訊息呢!
依法任免文武官員係憲法明文賦予總統職權,故蔡總統要如何任免官員,屬憲法權力,只
消建立在依法之上,是她的權利暨自由,由不得旁人說三道四。並不是總統親人都得全當
隱居巖穴之士,質疑聲亦非妒賢嫉能之妨賢病國壞心眼,但總統特別任命之人事,須符合
法律規定,也不能不顧及社會輿論觀感,故而蔡總統任命表姊夫入主最高行政法院,有無
爭議當從兩方面探討。
依行政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特任,綜理院務並任法官,有嚴苛資格限制,
具領導才能是遴任基本條件。行政法院掌民告官訴訟,雖說民不與官鬥古有明訓,然基於
「無不是之政府根本騙人」,民不告官不理,行政訴訟仍「必要之笨」,過去一審終結,
現改二級審。行政法院是不是自己人,對惡政府的劣官乃攸關緊要,施政充滿爭議的蔡總
統會派姻親搶占,「超前部署」不是沒道理的!總統表姊夫資歷合乎錄取標準大家沒異議
,也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應遵守義務及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原則,法規上似乎無從挑剔。
不過社會觀感絕對不佳,因為即使總統表姊夫是祥麟威鳳難得賢才,是披榛採蘭值得探訪
賢才,皇后貞操帶司法這塊,內舉不避親矯情猶該瓜田李下避嫌。試想,「特任本總統表
姊夫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何等尷尬,總統府居然大言不慚稱尊重司院決定。過去妳提拔
我當司法院長,現在我投桃報李幫妳近親升官,報答「知遇之恩」當「後謝」,所謂大恩
不言謝,用做的比較實在,如此利益回饋鏈,妳好意思美其名尊重,蔡家品種優良,對此
徇私特別任命,平凡百姓也只能勉強尊重了?
行政法院院長須內升,須專業考量任命,負專業責任去職尚有退路,不似其他政治酬庸任
命,無任用資格限制、無任期職務保障、負政治責任退無可退。毫無避諱肥水不落外人田
,毫不留情對在野國民黨夷誅三族,蔡政府,你真的離「揭竿起義」近了!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繼總統表姊之後 又來一個總統的表姐夫?
麻菸蟑媓不但愛用東廠 還要把"這個國家"搞成家天下?還說沒有民選獨裁?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