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當黨意背棄民意,罷免就是不信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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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不到一個月內,將連續有兩場罷免投票,分別針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與無黨籍
高雄市議員黃捷。由於萊豬議題延燒,接下來還可能有針對多位民進黨立委陸續發動的「
割萊委」行動。「罷免風暴」蓄勢待發,不論結果如何,都將改變台灣的民主運作方式。
罷免權的原始設計是「對人」而不是「對事」,當民選官員與民意代表有失職之處,即由
人民收回賦予的政治權力;這種「對人不對事」的罷免設計,轉向「對事不對人」的始作
俑者,正是民進黨。一九九四年親綠團體和民進黨對支持核四的立委提出罷免,二○一四
年太陽花運動後發起「割藍委」行動,都是例證。
興建核四、簽訂服貿協議,都是「黨意」,以此為由罷免個別立委,標示民進黨認同且以
行動實踐將「對人的罷免」概念轉換成「對政策複決」,甚至是「對政黨信任投票」的做
法。及至去年在韓國瑜並未有明確失職失格的情況下「罷韓」成功,罷免的意義更不限制
在對個別政治人物失職與否的認定,而是政治決定。
對王浩宇和黃捷的罷免行動,固然是從「罷韓」後的「報復性罷免」而起,但因蔡政府的
爭議政策越來越多,踐踏民意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從監察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人
事案爭議不斷,到開放萊豬、中天關台與防疫雙標,盡皆如此。面對民意強烈反彈,民進
黨或挾執政優勢一意孤行,或在立法院強行表決甚至違背程序正義強渡關山,在野黨的抗
爭根本無法阻擋;加上民進黨在二○一八「公投綁大選」大敗後,修法將公投和選舉脫鉤
,且限制二年舉行一次,等於沒收了人民對政策的創制、複決權,人民要在民選官員與民
代的任期中表現不滿,就只剩罷免權的行使了。
當然,王浩宇和黃捷被提罷免的理由各有不同。其中王浩宇是由綠黨轉投靠民進黨,長久
以來網路霸凌、爭議言論不斷;身為桃園市議員,卻花更多力氣在「監督」韓國瑜、國民
黨和柯文哲。在萊豬議題上,護航力道甚至高過許多民進黨成員,還曾有故意將「萊克多
巴胺」說成「賽德克巴萊」的歧視原住民言論,並帶頭出征販售進口牛肉的大賣場,無論
對人或對事,被提罷免都不令人意外。
對於王浩宇被提罷免,昔日綠黨同志批他「為個人利益拋棄原本價值和抹黑其他政黨」;
民進黨中央不置一詞,私下放話說他是「自走砲」,還有其他綠營民代說他被罷免是「替
天行道」,切割意味明顯。但不能改變的事實是,王浩宇捍衛的就是蔡政府的政策和民進
黨的價值;王浩宇曾經帶起的風向,得利的就是民進黨。因此,對王浩宇的罷免票,也意
味對執政黨的不滿。
民進黨完全執政後,類似王浩宇「黨意高於民意」的民選公職所在多有。例如立法院對開
放萊豬的行政命令表決,在七成反萊豬民意下,民進黨跑票的也只有三席。雖然目前被點
名罷免的民進黨立委只有六位,但不辨是非、為黨意背棄民意卻是全面現象,僅僅切割王
浩宇是行不通也毫無道理的。
對個別政治人物的罷免,支持與反對方各有論據,但因缺乏對執政者的有效制衡手段,當
黨意背棄民意時,罷免就是另一種形式的不信任投票。因此,「罷免王浩宇」的意義,不
只是針對一個市議員的罷免,更是對蔡政府政策的期中檢驗。無論成功與否,未來使用類
似手段監督政府、收回權力,都成為合理之舉,讓執政者知所警惕,讓民選官員與民代以
民意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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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進黨 蔡政府一連串倒行逆施 囂張跋扈的嘴臉 已經讓台灣民怨四起
呼籲中壢選民站出來 替台灣人民行道 用選票狠狠教訓資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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