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其實沒有明確規定不能彈劾卸任的公職人員
美國歷史上 過去也確實彈劾過已經卸任的部長或其他公職
案例雖少 但確實有過
所以到底合不合憲 還有得吵
但這案子根本不會過 因為要三分之二 這門檻太高
共和黨沒那麼多人會倒戈
除非川普真的跑出來創黨
但川普也不會傻到在彈劾案投票之前就跑出來創黨
因此這案子根本不會過
到底合不合憲
其實是假議題而已
當然 若要去搞清楚到底憲法有沒有賦予參眾議院彈劾卸任公職人員的權力
那就要讓大法官會議去投票決定了
但不太可能主動有人提案去要求大法官會議表態
川普這案子也不太可能真的走到最後 所以也不會有大法官會議去裁決
至於 是否合憲的問題
有人說憲法賦予彈劾是要阻止公務人員繼續利用職務之便做出錯誤的事情
既然已經卸任 那該公務人員自然就沒有職務之便可以利用
事實既然已經不存在 那就沒有彈劾之必要
這樣說是沒錯
但若該卸任之公職人員 在卸任之前的最後幾天 做出嚴重的錯誤行為
或者他是在做了之後馬上辭職
可是因為眾參議院整個彈劾程序需要時間
最終完成投票時 該公職人員早已經卸任
這樣難道彈劾案就不該被成立嗎?
若不該被成立 那是不是快要卸任的那幾天 做出的事情就不用負擔責任
不會受到彈劾的處罰
若明確規定不能彈劾卸任人員
那這樣就很可能會有一個灰色時期 公務人員是可以躲過"彈劾"這項權力的約束的
當然 卸任公職人員若是做出違反法律的事情 那他可能會有法律去追訴
但若違反的不是法律 比如說是道德上重大之瑕疵 人民也認為有彈劾之必要
這樣也能剝奪他卸任之後的禮遇
若因為已經卸任 或自己提前辭職就可以不被彈劾所處罰
那似乎也有點不太合理
因此 若真的要搞定這類似的問題 大概只能把這項議題丟到參眾議院去討論
或者甚至社會討論達到共識 然後直接修憲 明確寫進憲法中
BTW 台灣的彈劾權在監察院身上
中華民國憲法 也沒有明確寫出是否能彈劾不在任的公職人員
但前陣子 早已經離職的 前總統府發言人 丁先生 不也被全票通過彈劾
台灣又要領先世界了?!
※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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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普穩了?參議院彈劾案試水溫投票 僅5共和黨人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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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7 08:49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前總統川普彈劾案將於2月9日登場,外界評估通過難度高。
: 掌握生死大權的參議院則進行了一場試水溫的投票,結果僅5名共和黨議員倒戈,意味著
: 川普應能安全下庄。
: 綜合外媒報導,共和黨參議員保羅(Rand Paul)當地時間週二質疑彈劾川普的憲法正當
: 性,他主張「彈劾是為了把對象從辦公室移除,但此次的被告早已離開」、「這場彈劾
: 審判,將讓我們偉大的國家陷入前所未見的泥沼中。」
: 民主黨參院領袖舒默(Charles Schumer)立即就此動議發起表決,結果遭50名民主黨議
: 員、5共和黨議員封殺,45名共和黨人支持保羅的說法。
: 保羅事後表示,「如果你認為此次的彈劾缺乏正當性,那你又怎麼會判對方有罪?我們
: 當中的45人認為整個程序沒有憲法基礎,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場大勝,這場投票顯示整個
: 審判已經結束了,從送進參議院的那一刻就結束了。」
: 彈劾川普須3分之2參議員同意,意即要有17名共和黨議員跑票。就連反對保羅的共和黨
: 議員柯林斯(Susan Collins)也承認,這場投票確實可以視為彈劾審判的可能結果。
: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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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黨參院領袖舒默(Charles Schumer)立即就此動議發起表決,
: 結果遭50名民主黨議員、5共和黨議員封殺,
: 45名共和黨人支持保羅的說法。
: 掰登昨天也講過了三普罷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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