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要加囤房稅,任何房子只要超過"自住"的功能,就是要加稅,
而且越多間、還要加更多、加倍多。
讓他們覺得多一間房子在手,會感到燙手,會迫不及待要脫手。
但只加1%,不管是囤房稅的房東所得稅,都是沒用的,除了不差那些小
錢外,還可以轉嫁給租客,讓租客來繳,這只是在增加租客的負擔。
要加囤房租,要10%、20%的加,要加到房東覺得燙手才有用。
一個正常的社會,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也不是拿來收集的,
只要是自住,什麼稅都加不到。
不過一但這樣搞,恐怕房價會大跌,要付房貸的人,所剩的貸款比房價還
高,變成負資產。
要爭取選票民選政府,應該不敢做這樣的決定,這是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