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不告翁立友!律師發函「只是想要

作者: DingLey (丁力)   2021-02-05 21:02:48
※ 引述《cholerae (努力)》之銘言:
: 本來演藝圈就充斥的腥羶色的文化啦
: 用這種方式來吸引觀眾說真的的確不太好,但為了收視率考量能不能改變真的還是要看下去
: ,說實話都碼是為了賺錢。
: 像前陣子就常滑倒新聞什麼深夜x健室的節目整天講什麼朝吹,小母狗,男女大戰,飛機杯
: 之類的話題,就是一樣靠18禁賺錢啊, 如果這次的事件能夠導正演藝圈包含yutube 節目的
: 風氣,個人覺得是件好事,啾咪。
雞排妹就舉出點具體的證據啊! 法律是講證劇的 妳就舉證啊
不去負點舉證責任是要在那邊鬧三小啦?
覺得Only you對妳性騷擾就快點舉出人家性騷妳的證據趕快告啊! 而且是要一擊必殺
的證據才行喔! 知道嗎?
整天不知道在那邊叫三小的 幹!
現在連城城哥都咬了是怎樣呢?
話說回來,性騷的定義,如果只是單方面覺得不舒服就成立的話,那這也太隨便了吧
如果只是不小心身體亂晃就碰到了也成立性騷囉?
那對不起,我的一個當了律師的高中同學說了,成立性騷的前提必須是故意
那種過失或是不小心的都不算性騷~!
作者: Imotucc (Imotucc)   2021-02-05 21:05:00
沒證據也沒要告阿 只是寄個律師函而已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21-02-05 21:08:00
我現在覺得這婊子真的很噁心
作者: wu3126 (想想)   2021-02-05 21:09:00
反正聲量賺夠 產品賣得出去 又不用去傳統媒體看人臉色怎麼算都划算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02-05 21:09:00
不告也一篇喔 那pekora不吃早餐怎沒上新聞
作者: DH0617 (一隻有點虛胖的小肥柴)   2021-02-05 21:10:00
我要為你開一家早餐店
作者: Imotucc (Imotucc)   2021-02-05 21:11:00
pekora不吃早餐會上新聞吧 好油喔peko
作者: wu3126 (想想)   2021-02-05 21:11:00
真的很像一般會潑糞的政客 網軍 都先指責別人拿不出證據 反而要對方拿出證據來證明清白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1-02-05 21:13:00
2F要不要自刪? 你要幫忙分擔房子的錢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21-02-05 21:18:00
主觀認定就能判定是性騷擾的話那所有盯過雞排妹胸部的男性恐怕都有大麻煩因為各位男性猥瑣的目光讓雞排妹感到不舒服 所以是性騷擾這樣嗎?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21:21:00
因為翁有改歌詞為"想你" 還說要替她開公司所以若有貼臀 算不算故意 就看如何判斷性騷受害者很少出來 就是因證據難有 大多隱忍雞沒證據 翁卻不告 可能是因上述那些言語吧怕告了 法官反而不認為雞誣衊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1-02-05 21:24:00
pekora會上的新聞只有早安可可吧?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21:25:00
加上尾牙老闆言語性騷有道歉 代表雞控訴性騷 不必然假的只是貼臀難有證據罷了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21-02-05 21:28:00
一個眼神就算
作者: swartgame (瓦特)   2021-02-05 21:38:00
原來改歌詞變想妳就是性騷了,真的是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21:39:00
不是改詞 那只是旁證若沒貼臀 改詞自然沒什麼但貼臀 會讓改詞與要替她開公司成為指控的旁證還有 她與醜男張立東約會過 人醜性騷擾不成立
作者: akito555 (Akito)   2021-02-05 21:42:00
性騷就變女權自助餐的天王條款阿
作者: Wand (這是暱稱)   2021-02-05 21:43:00
你這論點在臉書會被出征的,一堆左左與騎士磨刀霍霍XD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21:43:00
你只是看到有人出來指控
作者: akito555 (Akito)   2021-02-05 21:44:00
以後男人該不會要隨身都帶秘錄器在身上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1-02-05 21:44:00
但更多女生不敢指控若真有女權 台灣早就有台版#METOO了不會一有人出來就被萬箭穿心很多女藝人在節目上只會說尾牙被性騷 但不敢指名道姓因為下場會跟雞排妹一樣慘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21-02-05 21:47:00
tinmar是女權鬥士嗎?有證據快去告,不要在這裡噴下場會跟雞排妹一樣慘???雞排妹的證據在哪裡??
作者: beauman002 (小菲)   2021-02-05 21:50:00
尾牙台下一堆人眼都瞎了 沒人看到也是蠻妙的
作者: MyDice (我愛林貞烈)   2021-02-05 22:05:00
建議only you 反告雞排妹
作者: tony890415 (tony)   2021-02-05 22:05:00
雞排去告法院就會傳台下的吧 為何雞排不敢告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21-02-05 22:35:00
就是沒證據人家是故意 要告鬼喔 用灰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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