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0119 2021-02-11 07:46:49「政黨黨團辦公室之設置,
由各該政黨經立法院黨團負責人以
書面向總務處正式申請,供該黨協調
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
看得懂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這六個中文字嗎?
用途寫這麼明顯,
你是怎麼超譯為「供該黨事務」的?
假設那群非立院職員真的到晚上還窩在
立院拍片、剪輯的話,請問你那是哪門子的
協調聯繫?
電費那些更不用說了,立院編那個預算是給
立院使用的,就算額度剩再多,也不代表剩下
的額度就可以隨便無關的阿貓阿狗去用的,
他們待在那邊就是會多花電,說到底都是稅金。
不過你要繼續堅持護航就繼續吧,最好民眾黨
繼續堅持你這個論調。
對了,就算你是去飯店住宿有訂房合約,
也不代表你可以在裡面胡搞瞎搞,
更別提公務機關了,拜託你先丟掉那
租了之後就我的、隨我高興隨我用的
錯誤觀念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