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我看政黑都沒在討論
: 問題是這明顯很有問題
: https://i.imgur.com/wJq4NCb.jpg
: 為何毒品都陽性反應了居然能夠不起訴
: 只要進行強制治療?這是正確的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修正後,再加上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
826號的裁定內容所述。
裁定內容:https://reurl.cc/Agy9E8
現在遇到施用毒品的案件,幾乎都是先觀
察勒戒,之前還沒有裁定統一見解時,原
審都是公訴不受理,然後檢方就會提上訴
,現在有新見解後,二審法院就會直接判
決上訴駁回。
整個案件再丟回去讓檢方視個案情形決定
是否觀察勒戒。
所以在裁定之前,這類的案子全部都按兵
不動,見解出來後,通通都是上訴駁回XD
這是最新的實務運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