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ordie (夢の住民)》之銘言:
: 不要以為老蔣亂來沒國不知道,當初老蔣第一時間把島內外的台灣人,
: 直接用護照的名義説台灣人已經是中華民國的,結果遭到了英國的抗議。
: 就連涉谷事件,老蔣都無法以那些台灣人是中華民國人的身份來回避官司,
一直到1970年代之前,中華民國都是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
英國意見?
我噴笑出來,也不過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法律地位跟中華民國是一樣的。
我們還是回歸史實
澀谷事件的細節,你要好好研究
https://www.th.gov.tw/epaper/site/page/94/1277
中間過程懶得整理了,直接講答案
第一,日本主張這些犯罪台灣人是日本人,企圖取得管轄權。
中華民國主張這些人是中國人,屬於戰勝國國民,有在日本得治外法權。
第二,最後案子是在盟軍的軍事法庭審理。
實際上當時這些人的法律地位是被看成:同盟國國民。
但,這世界上中並沒有實際任何國家叫同盟國,
同盟國說穿也是一堆實際國家的組成,故所謂同盟國國民這裡要看成擬制。
關鍵來了,
第三,審判結束後,這些人被遣送出境,到哪裡呢?中國統治境內。
如果這些人仍然是日本人,就不可能有遣送出境這回事,
而從這些人決定到中國,可以看到他們選擇成為中國人。
從這裡可以看到,二戰結束後,台灣人立即又有了一次選擇國籍的機會,
在當事人沒有明確表示前,先當成同盟國國民,
再讓他們決定要選擇哪一個同盟國底下的加盟國來當國民。
這票人的選擇,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