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kuro (把夢變為現實)
2021-03-09 00:37:54我有一些疑問
首先我記得,最新這次的修法
是規定
「公投必須與全國性選舉脫鉤」
「每兩年舉辦一次」
這就讓我覺得很奇怪了
每隔兩年就一定要辦公投?
應該是「可以辦」
而不是「一定要辦」吧?
有連署過的當然就是公投
連署沒過,那是要怎麼公投?
硬找出一個議題嗎?
再來,公投題目數量沒有限制
假設今年有10個案子連署人數達標
那就跟2018那次一樣全部要投?
你以為連署達標很困難嗎
30萬人其實很簡單的
各題目之間如果有相互衝突
或者重複之虞
假設同意票都有過門檻
那不是自相矛盾?
感覺公投這東西遲早被玩壞
台灣又不是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