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看了真的很幹
: 什麼叫救救孩子?
: 20歲了不會思考、沒有公德心、沒有法律常識,沒有常識還不會google,還聽不懂戶政人
: 員講的話,是我們其他正常人的責任?
: 權利跟義務是對等的,不想承擔義務就沒有資格享有對等的權利
: 不然你推動修法啊!把改名權利由20歲上調到24歲,我就同意去救24歲以下改名的白痴孩
: 子
: 否則照李來希這個作法,其他沒去改名的正常人是白痴是不是?
: 以後大家都圖個僥倖心理,抱團改名,幾萬隻鮭魚,你政府頭痛了吧?
: 對,這就是李來希想要的
今天有哪一個政客敢出來替這群鮭魚人改名求情的,
真的會讓人看不起這種跳出來蹭新聞版面的。
本來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的法律行為要有法定代理人的允許。
今日民法都修法改成18歲就有完全行為能力了,
還在哭么什麼年輕人不懂事,真的會讓怒火中燒……
立院三讀!民法下修成年至18歲 2023年元旦新制上路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
今天民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降到18歲這個重要時刻,
是給台灣年輕世代最好的聖誕禮物,把屬於青年的權利還給青年;
憲法都要下修公民權年齡到18歲,
沒道理18歲青年已要被賦予責任,卻仍無法享有成年權利。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1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