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曾麗燕涉貪交保 國民黨考紀會「從寬」暫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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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昨深夜高雄地
檢署諭令200萬元交保,負責處理助理薪資的妹妹今午則被聲押獲准。國民黨考紀會上午
請組發會了解案情並回報,考紀會討論後以規定須經「法院」裁定,但曾案是地檢署諭令
為由,決定暫不予先行處分,將視後續發展再做處理。
根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黨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得由中央考紀會先
行給予停止黨權處分。
但國民黨考紀會主委葉慶元下午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依規定黨員經「法院」裁定以高額保
釋金具保、羈押或一審判決有罪,得由考紀會先行停止黨權,曾麗燕是由「地檢署」諭令
交保,並非法院,因此決定不予先行處分。
兼任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主委的組發會主委李哲華指出,昨晚他在地檢署陪伴曾麗燕,接近
凌晨1點才交保,因此他還沒有機會與曾麗燕談,因此相關案情目前仍不清楚,一切要等
案情了解後才能做處理。
李哲華並表示,國民黨考紀規定並沒說當事人被交保,就一定要做停權處分,管帳的人是
曾麗燕的妹妹,平常議長不會處理到這些事情,應視情節狀況而定。
去年立法院爆發收賄案,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涉案,當時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曾經公
開表示,未來涉及重大刑案被收押或高額交保就應先予以停權,以彰顯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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