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組織管理重要的是制度
: 是藉由制度、懲處機制來驅策組織運作順暢
: 事情不是他做的卻要他下台的「政治責任」根本沒有意義
: 而是從普悠馬脫軌等等事故中,找到問題的癥結點
: 是要找到,明明說要檢討卻沒有討的人
: 該負責的才需要懲處,什麼狗屁政治責任根本沒有意義
: 假如林佳龍在這些檢討中該負責那就下台
: 而不是根本不知道責任在哪就莫名其妙下台
: 「政治責任」表面上聽起來很壯烈,很道德;其實剛好相反
: 而是系統性需要改革、需要負責的人逃過一劫,對抗改革的手法
: 推一個替死鬼出去送死,就可以讓所有人繼續爽了
: 可憐哪
如果按照你這個邏輯
那八掌溪的時候
游錫堃幹嘛辭職?
說穿了
如果要清算
這個工程是交通部核可的工程
發包、招標
全部都是在他部會底下運作完成
本來就有『督導』的責任
現在菸粉的標準
已經降低到連辭職下台也是『陋習』
天啊
果然…
什麼德性的支持者
就會支持什麼德性的爛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