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用什麼角度想,
我是傾向先救災、善後再請辭才算負政治責任。
但以前的政治責任就是第一時間就請辭了,
後續才有新部長上來擦屁股。
所以比較以前跟現在對負「政治責任」這件事情,
我覺得是多餘,也沒必要。
林佳龍的交通部有他的問題,注重表面行銷,
重大交通事故屢屢發生,振興灑幣、台鐵改革不力等等的問題。
所以,我第一時間有說,他要請辭,但他也必須請辭。
2019年就任到現在2021年了,沒有為交通部帶出新氣象,
而近年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更是重創交通部的威信。
然而,台鐵問題一直是交通部長期以來的主要問題之一,
但林佳龍到現在發生了幾次公共安全的意外,
到現在的悲劇,他都得為這個政務官的「政」負責。
還不論談到後續可能有的咎責,不管是管理責任還是監督責任。
※ 引述《a1223356 (京)》之銘言:
: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 組織管理重要的是制度
: : 是藉由制度、懲處機制來驅策組織運作順暢
: : 事情不是他做的卻要他下台的「政治責任」根本沒有意義
: : 而是從普悠馬脫軌等等事故中,找到問題的癥結點
: : 是要找到,明明說要檢討卻沒有討的人
: : 該負責的才需要懲處,什麼狗屁政治責任根本沒有意義
: : 假如林佳龍在這些檢討中該負責那就下台
: : 而不是根本不知道責任在哪就莫名其妙下台
: : 「政治責任」表面上聽起來很壯烈,很道德;其實剛好相反
: : 而是系統性需要改革、需要負責的人逃過一劫,對抗改革的手法
: : 推一個替死鬼出去送死,就可以讓所有人繼續爽了
: : 可憐哪
: 如果按照你這個邏輯
: 那八掌溪的時候
: 游錫堃幹嘛辭職?
: 說穿了
: 如果要清算
: 這個工程是交通部核可的工程
: 發包、招標
: 全部都是在他部會底下運作完成
: 本來就有『督導』的責任
: 現在菸粉的標準
: 已經降低到連辭職下台也是『陋習』
: 天啊
: 果然…
: 什麼德性的支持者
: 就會支持什麼德性的爛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