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遠遠的錄到女教師,在那邊吃東西,讓我們看清楚她的穿著長相,還有是不是很可疑
的行動。
然後你警察慢慢地走過去打算要盤查,你講的話的全部的內容,還有她回應的全部的內容
。
不要放兩三分鐘掐頭去尾的影片,這個太容易做手腳,太容易斷章取義,誰知道你們前面
後面各做了什麼,各講了什麼,各發生了什麼?
秘錄器不就是保障你警察還有民眾搜證使用的?
還有,妨害公務沒那麼簡單成立好嗎,必須要有強暴脅迫,刑法135條第一句就寫了。還
有在護航的,這個女老師罵警察蠢就算強暴脅迫?
這件事情既然已經發了這麼大的疑慮和社會恐慌,我想桃園市警察局長應該主動公開全程
影片來證明自身警察同仁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