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我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
警察可以自由進出任何家中
為了有機會搜出槍 毒品
警察可以在路上任意搜身
不配合可以直接關他三天 直到他承認為止
搜身一百個 總有一個可以抓到通緝犯
每個家裡搜一遍 總有機會找到槍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根據法律當然可以在很多情況下拒絕警察的攔檢
: 但我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讓警察有機會去逮到通緝犯
: 為了逮捕通緝犯,大家稍微犧牲一下自己,是可以團結的
: 倘若大家都要說法論法,說什麼我又沒犯法,幹嘛給你身份證,
: 那通緝犯在外面當下也沒犯法,也不給警察身份盤查,那怎麼抓通緝犯阿?
: 我當下沒犯法,我不是現行犯阿,我才不告訴你我是誰
: 這樣警察怎麼抓壞人?怎麼抓?
: 所以看到那些拒絕跟警察配合的,雖然他們就法律上可能有理,但實務上不合理阿。